循着加纳的脚步,英国在西非的其他殖民领地——尼日利亚,塞拉利昂,甚至一块称作冈比亚的弹丸之地、区区一河两岸组成的袖珍殖民地——也都在一往无前地攀爬着独立之梯。虽然英国不大情愿,但独立时间表的确定并没有太多受到英国态度的影响,却受到了各殖民领地具体复杂因素的制约。
尼日利亚成为一个独立国家,其诞生经历了特殊的艰难过程。它是非洲人口最多的国家,全国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均由各自不同的主体民族通过其政党所主导,尚未产生任何全国性政党。各区域之间相互对立,矛盾错综复杂,严重困扰着整个国家。
尼日利亚北部,面积占全国领土3/4,人口却占全国一半以上,主要是穆斯林和讲豪萨语的居民,他们生活在封建制度下,从属富拉尼族统治阶级政权的管辖。无论是豪萨族人、还是富拉尼族人,对待南方人都报之以轻蔑鄙视的态度。1949年,北方地位最高的领袖索科托酋长首次来到拉各斯,之后曾评论说:“整个地方与我们的想象完全不同。我们发现,其他地区的人们,对我们来说,简直就属于另一个世界。”无论是教育方面,还是经济生活方面,几乎没有什么现代世界的痕迹获准引入到北部地区。直到1950年,北方还只有一名大学毕业生——那是一位来自扎里亚、皈依基督教的富拉尼人。移居北方生活的南方人,必须住在专门隔离开的居住区,送孩子到单独分设的学校读书,他们没有资格获得土地不动产所有权。北方穆斯林从小就受到南方人是“异教徒”和“异端”的教育,因而无论在宗教上,或是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北方人都绝对不允许与南方人为伍。
西部,首都拉各斯位于这个地区,居民主要是约鲁巴人,历史上曾被划分成许多国家,由君主式的酋长来统治。由于约鲁巴人很早就开始与欧洲人接触,对城市生活也比较熟悉,他们在教育、商业和行政管理方面要先进得多,也掌握了不少西方高级技能。
东部地区,位于尼日尔河的另一边,生活着伊博人,他们居住在尼日利亚最贫瘠、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却是受到最良好教育的部族。他们成群结队离开家乡,四处寻找生计,或当职员,或做工匠,或经商,或打工,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他们虽为少数民族、人数却相当可观的族群。由于他们的生存地盘不断扩展,无论在北部,还是在西部,都引发了部族紧张关系。与北部豪萨—富拉尼人和西部约鲁巴人不同,伊博人不曾建立过政治王国和中央权力,而是在村落社会自治基础上运转,高度提倡和尊重个人权利与奋斗。
此外,还有大约250个少数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自己界限清楚的地盘,总计人口占到全国1/3。在北部,豪萨—富拉尼族仅占当地人口一半左右,另有约200个操不同语言的族群,大部分生活在下北部,亦或称为“中部地带”。在西部,约鲁巴族约占当地人口2/3。而在东部,伊博族同样占大约2/3。在每个地区,少数民族群体都对三大部族的支配地位颇有不满,都对自己作为少数民族受到的漠然和歧视待遇颇感怨愤,也都怀着期待和抱负,渴望在尼日利亚域内拥有自己的独立国家,拥有属于自己的资源。长期以来,北部一些非穆斯林少数民族一直在为推翻封建穆斯林统治者而斗争;1960年骚乱期间,曾经爆发过蒂夫族抵抗行动。在西部地区的贝宁省,居民多操埃多语,他们渴望恢复昔日贝宁王国——一个曾经以其艺术成就闻名遐迩的王国——所享有的自治地位。在东部地区,伊比比奥人和埃菲克人怀念着卡拉巴尔商业帝国旧时的光荣。
在北部与南部,包括南部的东、西两个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发展差距。独立时,北部地区即使在教育体系经过扩展之后,尽管拥有全国54%的人口,它的小学招生人数也才不到全国的10%,中学则不到5%。在伊巴丹的大学学院,总共有1000多名学生,只有57名来自北部地区。由于北方缺少人才,许多政府职位被受过良好教育的南方人尤其是伊博人占据。在尼日利亚中央机构中,仅有1%的高级行政官员职位由北方人担任。北方人一直担心,由于南方人的侵蚀,他们自己的传统和保守的生活方式会失去根基,受到损害;特别是贵族统治阶层,他们决心要保住自己的地位,坚决反对实行激进变革。
由于存在如此多元复杂的利益,要想制定出一个能让各方都满意的宪法来,的确是一件旷日持久的工作。1951年宪法维持了不到三年时间。1954年宪法维持得长久一些,让每个地区都享有了建立自己的政府、议会和公职队伍的权利,并且允许它们各自朝自治方向发展过渡。1957年,西部和东部即获得了自治权利,但一直等到1959年北部跟上来之后才得以实施。经平衡各地区利益,做出有效妥协,独立宪法最终确定了一个联邦体制架构。但这一联邦架构也还是考虑到人口因素,让北部占据了主导地位,在政治进程中享有某种潜在实力,另外两个地区即使联手合作也仍然望尘莫及。
不过,当1960年尼日利亚最终成为一个独立国家时,整个国家还是明显洋溢着强烈的乐观气氛。在民选政治家的带领下,尼日利亚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的国家,并拥有强大而多元的经济和一支高效公职队伍为基础,注定会脱颖而出,成为非洲一个新兴大国。
在非洲东部和中部的英国殖民地,虽然白人人口占少数,但他们呼声强烈,势力强大,因而,那里的独立时间表迥然不同。作为二战后的目标,英国着力在这些殖民地发展所谓“多种族”社会,虽说还是处于白人主导之下,但要在白人和黑人之间建立起“伙伴关系”。在他们看来,白人的主导地位对于经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在每一个殖民地,白种人口都是当地的经济支柱,只有他们掌握着职业技能。这个地区的非洲人,较之西部非洲,与欧洲殖民国家开始接触的时间相对要晚,所以,普遍认为他们在政治进步方面要落后几代人。在黄金海岸,早在1888年,第一个非洲人就获得提名,粉墨登场,进入了当地立法机构。而在肯尼亚,第一个非洲人获得任命进入立法会则是1944年;在坦噶尼喀和乌干达,是1945年;在北罗得西亚(赞比亚),是1948年;在尼亚萨兰(马拉维),是1949年。
只要出现任何征兆,预示非洲人或亚裔移民可能出现损害到白人社团利益的动向,白人总会做出敌对反应。各种族的代表权益如何达到精确的平衡,围绕这一问题,各方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斗争。在肯尼亚,英国人最终确定了两名欧洲人代表、一名非洲人代表、一名亚洲人代表这样一个比例——2∶1∶1。在乌干达,由于人口比例的差异,代表比例为1∶2∶1。在坦噶尼喀,最初定为1∶2∶1,由于欧洲人强力施压,结果改为了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