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为政之道,贵在实干。无数事实已证明,抓落实,既是工作方法,也是工作要求;既是工作内容,也是素质要素。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抓落实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关于抓落实的要求,做到狠抓落实善抓落实;必须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正确政绩观、具有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真抓实干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习近平同志指出,抓落实,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方面讲,就是抓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落实。落实到哪里去?就是落实到实践中去,落实到基层中去,落实到群众中去,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以确保党和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两位领导人关于抓落实的指示,非常迫切的传达着一种声音,那就是对于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呼声,就是对于全体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强化执行力方面提出的严格要求,就是再次敲响了强化执行力的警钟。
1.抓落实关键要有执行力
抓落实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和优良作风。毛泽东同志指出:“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邓小平同志指出:“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要有务实的作风,再好的主意,不落实等于是空的。”胡锦涛同志号召全党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明明看到了问题、制定了措施、抓了落实,但结果却不甚理想,甚至事与愿违。其根源在于执行力不高。可见抓落实,关键要有执行力。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没有执行力,落实就是空话,务实就是口号。
“执行力”源于企业管理理念,是21世纪以来国内外各类组织中的热门话题。比尔·盖茨曾说:“在未来的10年内,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就是执行力。”《华尔街日报》评论“执行力”是“当今时代最具操作性的最先进的管理思想”。执行力对于个人,对于企业,对任何一个组织乃至对一个国家来讲,都是一种竞争力。执行力是走向成功的必备能力之一,更是一种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人生态度。近年来,执行的理念日益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渗透,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特别是“执行力”在政府公共管理领域的渗透,不仅体现为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决策政令的能力,也成为政府通过战略流程、人员流程和运行流程进行工作目标落实的系统化过程。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刚刚在两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一章则明确提出:要推行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充分说明执行力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和提高的重要课题。
2.当前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相当部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力较弱。一些领导班子工作思路不清,缺乏开拓创新能力,抓不住机遇、找不到出路,导致所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多年江山依旧、面貌未改。一些干部精神不振,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得过且过、应付了事,干事创业动力不足;有的干部习惯讲大道理、大原则、大概念,研究工作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创造性,既吃不透上情,又掌握不了下情,出现“执而不谋、谋而不行、行而无果”现象;有的干部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靠讲话落实讲话”,做“原则领导”,当“甩手掌柜”,不愿、不敢、也不会靠前指挥和动手操作,使许多工作要求行动在嘴上、停留在会上、落实在纸上,工作部署之时雷声大,落实起来雨点小,严重影响了组织决策和目标的实现。曾有人将地方执行不力总结为“十大顽症”:一是对抗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逃避执行,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三是歪曲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是附加执行,加塞搭车,地方保护;五是盲目执行,不辨方向,不切实际;六是机械执行,照抄照搬,唯上唯书;七是选择执行,断章取义,为己所用;八是被动执行,不推不动,消极怠工;九是越位执行,擅权争利,胡乱插手;十是虚假执行,形式主义,大轰大嗡。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利益主体结构、利益需求结构和利益实现途径都更加复杂。一些基层政府在执行层面呈现出趋利化、媚上化、机械化三大特点。
(1)趋利化:有利的亢进执行,无利的疲软执行
“趋利执行”是不称职的执行的一种表现。表现为:缺乏大局观念,“走偏门”, 围绕利益“自我取舍”,有利可图的就执行,无利可图的就不执行,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以小团体利益为出发点,凡事把单位和部门利益放在第一位,有利益的抢着干,没利益的不推就躲,无视整体发展大局。以个人利益为取舍,用心营私,于己有益的“抢滩登陆”,于己无益的高高挂起。
(2)媚上化:法规不如批示,批示不如暗示
“法规不如文件,文件不如批示,批示不如暗示”,在地方执行层面,执行力的强弱,往往并不取决于政策的重要性或法律的权威,而取决于顶头上司的态度。在一些地方,国家的大政方针可以束之高阁,法律法规可以置若罔闻,但贯彻领导的指示却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往往能在执行各种决策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换言之,一些地方政府执行力呈现出强烈的媚上化。
一些并不复杂的事件总是要“惊动国务院”、“惊动中纪委”,才能执行到位,于是,现实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悖论:人人批判人治,但当遇上只有领导关注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人人又渴望人治能够迅速见效,对威权政治寄予厚望,才有了信访渠道被看作比国家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更为有效的“权力救济”。更可怕的是,一些地方官员把心思全花在琢磨领导意图上,解读领导的表情,揣测领导的心思。
(3)机械化:简单克隆、照本宣科、不越雷池
机械化的执行模式是历史惯性、路径依赖及行政官僚惰性的产物,在当前法律法规、政策、决策执行中依然普遍沿用,导致执行力虚化,效果模糊。执行中唯规定是从,照本宣科,不敢越雷池半步,不结合实际,机械执行,不顾实情,僵化死板,缺乏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精神。甘当“复印机”、“传声筒”、“二传手”,充当上级的影子,上级布置跟布置,上级开会跟开会,没有自己的东西,一味“复制”,简单“克隆”,生搬硬套。因循守旧,不与时俱进,凡事按惯例执行,以老套套行事,用老办法工作,习惯念老经、走老路,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闯劲,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没有特色。
领导讲话、层层动员、深入领会、分步贯彻、典型示范、全面推进、总结表彰……这种从革命战争年代、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执行方式我们不会陌生,执行过程千篇一律地流于口头上,讲“唱功”而忽视“做功”,执行结果云淡风清。一些基层政府对某些政策的执行力度基本上就是一种政治表态,而执行效果在哪里?就在总结大会或汇报材料中洋洋洒洒的官样文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