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投资不动产(3)

3. 不动产集投资和消费于一体

不动产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由于其保值增值的特性,决定了投资不动产具有风险低和回报率高的特点,加之其不可移动性,易保管、可抵押等特点,已日益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投资工具。与此同时,不动产可居住的特性决定了其与其他投资工具明显不同。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投资工具只能作为投资者权益凭证,本身不能直接消费。在一般情况下,黄金和艺术品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具备保值甚至增值的投资特点,而作为一种物质实体,虽可用于消费、欣赏、穿戴等,但不能出租。在不转让所有权的情况下,没有现金流量收入,因而无法进行其他消费。不动产既可满足人类最基本的居住需求,又可在不转让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出租获得现金收入。不动产是一种财产,就像股票投资者一样,不动产投资者拥有获得经常收益的权利。这种收益来自不动产的出租,即租金收益。租金的主要成分是承担人使用了不动产而向所有权人支付的报酬,而不动产日常管理费用仅占租金很小比重。不动产租金收入具有稳定、可预见和不增长的特点。随着土地的不断增值和租金的不断提高,在不动产的租金收入与投资不动产的成本等值平衡时,不动产的租金收益则可视为额外收益而存在。此时,由于不动产投资成本的收回,租金可再生,且不动产的本值和租金收入呈不断提高之势,致使不动产投资收益(租金)可全部用于消费。此种消费属安全性消费,因在消费租金的同时,不动产仍处于投资增值之中,从而真正形成了消费与投资的一体。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投资虽然收益颇丰,但是在投资中还存在很多不确定的人为因素以及风险因素。因此,投资者在选择不动产投资时,首先要选定自己熟悉的、有经验的项目,选择的类型应尽可能少些,尤其是初次投资者,不要考虑多样化,以便积累更多的经验。事实上,有些不动产投资者只做土地开发(盈利最多、需要政府支持最多),有的只做房屋开发(盈利不是很大、但是很稳定)。其次,投资者要充分估计自己的资金能力(包括筹资能力),要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选择合适的项目,并有一定的支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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