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中国特色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这句话在我们中国的企业里,员工们是耳熟能详。
我深入研究过世界500强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有读者在看我的《安全精细化管理--世界500强安全管理精要》这本书后,问我为什么不谈"三不伤害"。
我说,"三不伤害"是中国企业的独创。
"三不伤害"不是今天才开始讲的。最早是在1994年的全国第四次安全生产周活动中提出的。当时的活动主题是"勿忘安全,珍惜生命。"活动中,"三不伤害"的原型--"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一经提出,就在企业和员工中不胫而走,成为一大亮点。
可不要小看这个"三不伤害",它融会了东西方的智慧。中国传统道德讲究自身修养,就是自爱,自己不伤害自己;佛家讲"不恼害众生",持戒清净,不能伤害他人;整个社会讲和谐,和谐就不能彼此伤害,也就是不被他人伤害。当然,西方人对"三不伤害"也是有贡献的。密尔在《论自由》中提出了"不伤害"(Do no harm)原则,西医生命伦理学原则第一条原则就是"不伤害",即"首先不伤害"(拉丁语primum Nonnocere)。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仅仅只有16个字,相信每个人都能记得清清楚楚,然而,你理解了多少呢?
经过反复分析思考,我惊奇地发现就这寥寥几句话竟然能概括所有的安全条款,几乎涵盖了岗位员工所应遵守的现场安全管理规章所有的内容。三令五申劳保着装,就是为了不伤害自己;为了不伤害自己,就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禁止擅自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就是为了不让你的这一行动给别人带来伤害。岗位员工要开展危害辨识,查找隐患,就是不能让别人留下的错误伤害到自己。
有人把"三不伤害"看成是简单的道理,但是,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就是不简单,简单的道理坚持做更是不简单。
无人怀疑"三不伤害"的正确性,却有太多的人不去履行。
穿鞋戴帽是每个员工自己的事,穿劳保鞋、戴安全帽是每个人性命攸关的大事,很多人不愿意去做或者不愿意按照标准认认真真地做,还需要安全专业人员来检查来督促,分明是等着危险来伤害自己。在工作中,员工如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自己受害,还会伤及无辜,伤害他人。有太多太多的案例,太多太多的悲剧,就是某一个人某一个动作,牵连很多人跟着受到伤害。还有些人,虽然不是主要肇事者,但是,他发现别人违章,不去制止,不予关心,以为事不关己便高高挂起,结果,事故的严重性超出他的预想,自己也跟着受伤害。
作为岗位员工,我们对"三不伤害"应该有正确的态度。
第一,不伤害自己,是我们工作中必须做到的最低标准。
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要从"不伤害自己"入手,如果员工连"不伤害自己"都做不到,怎么能谈得上"不伤害他人"以及"不被他人伤害"?我有一次和矿工交流时,请大家谈谈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看法,有人用成语回答,比如"自作聪明"、"自作自受"等等;有些人的回答就更干脆了,如"愚蠢"、"活该",肯定都不是好词。
我接着问,那么我们对工作中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样的现象,对"自己伤害自己"怎么看?
结果,大家的发言立即低了八度。似乎谁都没有勇气高调批评"自己伤害自己"。为什么呢?我分析,他们都是来自现场的员工,对"不伤害自己"这么简单的道理,知道,但并不一定能够做到。他们有时是思想麻痹,有些属不良习惯,在一些人看来,杜绝"不伤害自己"真的是很难。如何才能做得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