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内耗何其多
法国心理学家林格尔曼曾做过一项有趣的拔河试验:
第一组是一对一拔河,测得拉力是63公斤。其后是两人对两人组,3人对3人组,8人对8人组试验。各组测得的拉力如下:表6 1林格尔曼的拉力测试
级别〖〗实际测得拉力(公斤)〖〗平均1人单向拉力(公斤)1对1〖〗63〖〗632对2〖〗118〖〗593对3〖〗160〖〗53.38对8〖〗256〖〗32
这次试验表明,群体合作存在内耗现象,群体的总力量低于个体力量之和,而且参加者越多,群体越大,内耗也越大。一对一拔河时,每个人的拉力有63公斤,8对8时,每个人的拉力只有32公斤,减少了近一半。
在政府组织的各项工作中,因衔接配合差而产生的内耗也大量存在。我们前面谈到过地下管线铺设中各自单干,不搞联合施工,就是这种内耗;安徽某县供销社职工,犯贪污罪被判6年刑,却在狱外逍遥,也是因为公、检、法三家衔接配合不当所致。
衔接配合不好,在政府管理工作中是一大难题。一个警示牌,6个部门说不
据福建《东南快报》报道,福州金华路是一条危险的断头路,路旁是一条河,而路上无任何护栏,也无警示牌。2006年3月26日,一辆出租车不幸落入河中,年轻司机的性命被断头路断送。
事故发生后,由于责任认定不清,以及相关部门对断头路的推脱,使文华小区的居民开始坐立不安,因为他们的家门口,就有两条通往凤坂河的断头路,断头路上也没有护栏和警示标志。路边店的施老板说:这条断头路,大事没有,但小事不断。住在小区里的施老板好几次看到有汽车在此急刹车,有时刹不住车就直接冲进菜地(再往前一点就是河)。他们多次打电话向市政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结果。
受小区居民的委托,记者向各有关部门反映,得到的都是“不”的声音。
市政工程处——不属于市政管
市政工程处的人员说,这不属于市政管理范围,应该找晋安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谁修路,谁负责
晋安区建设局说,他们已接到多次该小区居民的反映,但此路是鼓山镇出资修建的,谁修路,谁负责。
鼓山镇政府——谁开发,谁建设
鼓山镇政府城建办主任说,此小区是永同昌公司投资开发的,此路是他们的配套道路,应由开发商负责。
文华小区物业管理处——只管小区内的事
文华小区物业管理处郑主任说,这两条断头路,他早就看在眼里,但物业只管小区内,出了大门就插不了手了。对镇城建办关于修路应由开发商负责的说法,郑主任说:“那是有关部门在推脱责任,城市道路的修建和养护不该落到小区来管理,况且开发商已结束福州的投资,转到北京了。”
市内河管理处——没钱修护栏
内河管理处吴科长说,内河沿岸护栏是该他们修,可他们资金短缺。
市规划局——拒绝采访
市规划局值班人员,以主任不在为由拒绝发表意见。竖一个小小的警示牌都这么难办,更大的事办理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这里既有衔接配合不好的问题,也有责任不明细、责任泛化的管理问题,责任泛化使有关部门有了推诿的理由。6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
食品安全现在已备受重视,可是监管、执法上却问题多多。有关执法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分段各自执法,各依一法,重复执法等,均有出现。抽检和公布的结果互相重复,甚至前后两次检测结果大不一样,不免失信于民,有的则重复处罚。
以猪肉污染引起食物中毒的瘦肉精的管理为例。该药从生产到污染的肉上餐桌,经历了7个环节——瘦肉精生产、饲料生产、添加剂生产、生猪养殖、生猪收购、屠宰、销售。由6个部委(药监局、工商局、农业部、原经贸委、质监局、卫生部)交叉管理。各部门各依一法,执法时出现适用法的误解,或适用范围使用不当,或受部门利益驱动执行。各项管理法规之间,存在衔接空隙,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比如《动物防疫法》对诸如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只字未提;《兽药管理条例》对饲养户的用药环节无任何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养殖户在饲料中掺入违禁药无相关规定等,这些都为违法行为留下空隙。
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各管一段各自为政的做法,极易产生衔接配合问题。建议把相互分割的几项食品卫生法规整合为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食品卫生法》,由食品安全局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