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浪费3/4,清涧法院被摘牌1998年12月,陕西省清涧县法院大楼的招牌在一夜之间被人摘去,与此同时,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和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的招牌,也被人摘掉了。
事情的原因是:该法院新建大楼欠了建筑商余款18万元,建筑商多次向法院催讨,没有结果,于是就出此下策,摘掉了法院的3块招牌。
清涧县是穷县,法院一方面拖欠建大楼的款项,另一面,院长却借款买了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建筑商一气之下,才做出这惊人的举动。
县政法委书记说,由于财政困难,清涧县的不少县级领导至今都没有一辆汽车。而法院院长却不顾自身的财力,一面债台高筑,欠款盖楼,另一面却借钱买车,无视中纪委不准党政机关贷款买车的禁令,顶风违纪。这才闹出了轰动全城的摘牌闹剧。
公车消费是我国政府一大行政成本。
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每年要消耗3000亿元。2003年,据专家研究,公车消费可能已经达到4000亿元,已经成为财政不堪负重的大包袱。社会轿车每百公里成本为82.154元,而一些党政机关单位用车的成本,要比这高出1倍以上,甚至高达数百元。公车私用,违规超标购车,多开油费、维修费发票等违规现象大量存在。
一个政府办的工作人员说,一般来说,政府公车私用率在一半以上,通常是3个1/3,即1/3公用,1/3干部私用,1/3司机私用。就以公用和私用各占一半算,百公里成本为社会车辆1倍算,政府公车的必要成本只占1/4,其余3/4的车辆费用都是不必要的浪费成本。
车辆成本浪费巨大,漏洞百出,节约公车费用,实行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后面将作详细探讨)。
要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共机构的资源利用管理,首先提高政府机构公务人员的节约意识。
——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