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成本

——政府是企业的几倍在这次调查中,我发现有一个县检察院有40个人,办公楼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人均40多平方米,院长还嫌不够大,经过多方求助,跑上级门路,总算要到钱,准备盖一栋比原来大一倍的办公大楼。

到底人均面积多大才合理呢?

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又凭什么认定够还是不够?又凭什么拨给款项盖新楼呢?

这些都不清楚,没有科学依据,没有额定标准。反正对这个县检察院来说,钱多多益善,办公楼面积越大越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叫得急、跑得勤,就能多要到钱。

所以我们看到,一些政府部门的办公楼越盖越大,完全超出实际需要,多出来的面积做招待所、酒楼、出租店面等等,以这种方式创收,给自己发福利。

我到过西部的一个小镇,镇邮政所在公路边盖了一栋主楼,共3层21间房,除了二楼留了一间用于邮政业务办公以外,其余的部分都做了饭店、食杂店、修车店和招待所。主楼后面是一个很大的停车场,经营停车收费,停车场再后面,还有一栋楼,但全部用作招待所。这里的业务使用面积占多少比例呢?不到1/20。

还有个交通局,30多号人,盖了一座2000多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业务使用率不到一半。

2003年,云南省大姚县及周边地区发生两次6级以上的地震,大量农民的房屋在地震中倒塌。中央财政及其他部门先后下拨了2亿多元,帮助灾民恢复重建。

9个多月后,到2004年4月审计时,2201户灾民还住在帐篷里,“因为钱不够,正在申请划拨”。而实际上却是大量救济款滞留在县财政局,有的被挪用盖政府办公楼(姚安民政局新建大楼,宾川民政局新建大楼,大姚县法院新建办公大楼……)。

其中的海古簸村,用救灾款建了一座共3层15间的村委会大楼。据了解,这个村委会平时只有3个人上班,每人平均5间办公室。如此豪华的村委会办公大楼,与旁边农民住的房子,形成鲜明的对比,农民住的房子连砖墙都不是,还是传统的“土打垒”墙。这座村委会办公大楼应该“几十年”都不会落后,村干部毫无愧色。在省里的资金批复表上,57个村委会,总共占用了2391万元的救灾款。

侵占救灾款大盖办公楼,这绝不是仅有的案例。

那么,办公室面积多大才合理呢?财政、规划部门依据什么标准来批准建设立项呢?

企业租用写字楼的面积,也许最能说明什么是合理的面积,什么是可供参考的标准。

租用写字楼的单位,很多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他们是自己掏钱租房子,租用面积多,花钱也多。他们既要使办公面积够用,又要尽量省钱,所以他们人均办公面积是比较合理的。我计算过一栋写字楼,25个单位,人均办公面积只有14.6平方米,最少的只有8平方米,最多的25平方米。

企业的办公室成本,显然比政府节省很多,政府用房不用自己掏钱,不心疼,所以人均40多平方米还嫌不够,还要盖大一倍的房子。

实际上,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尤其是一些实权部门,超出业务需要盖办公楼,利用办公楼从事经营或出租的情况相当普遍,政府办公室成本通常是企业的2~5倍。

我们的财政并不宽裕,但却浪费了相当多的钱,花在盖“多余的”房子上。

财政部门切蛋糕,凭什么标准?依据什么科学数据?在一些地方政府中,财政拨款并没有一个系统的量化标准,很多时候都靠领导个人的主观判断。我们的财政管理离科学化、精细化确实还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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