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

大家都会认同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做细,但怎么指导、督促下属把工作做细,这需要有合适的方法。在对政府管理经验的研究中,我总结了一些实用的细化方法。以下举4种常用的细化方法:

(一)横向细化

横向细化是指将一项工作或任务,按合理的逻辑结构,分解为若干个组成部分,每个部分再继续分解为若干个更小的部分,直到不能再分,或不必再分的操作细节为止。分解出来的每一个部分或操作细节,就是一个基本的工作单元。

比如财政部门要压缩行政成本,就可以对政府的成本进行细分(如图3 1)。

图3 1政府成本细分图

其中车辆成本还可以继续再细分为资金占用成本、折旧成本、维修成本、油耗成本、保险和其他成本等,而油耗成本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公务油耗成本与非公用油耗成本等,就这样一直细分到不能再分或不必再分为止。经过这样成本细分之后,财政部门就可以从中研究确定降低车辆成本的具体事项和对策。

经过横向细化至少可以获得以下两点好处:

使各级管理者对管理工作既能通盘考虑,又能掌握每个局部事项和细节,做到管理不漏项。

有利于下属既明确自己的任务全貌、具体要求,也能明了组织整体的工作分工。

(二)纵向细化

纵向细化是按工作的时间顺序,从纵的方面将工作、任务分解为各个组成部分、工作单元,并且也是一直分解到不能再分,或不必再分为止。

比如要组织一次工业普查,这项工作就可以用纵向分析方法,将整个工作过程分解为:拟定普查计划、实施计划、资料整理、分析报告4个阶段的工作。而实施计划阶段又可进一步分解为:试验性调查、修改调整、确定操作方法、培训操作人员、正式普查等几个更小的阶段性工作,直到不必再分为止。

图3 2工业普查图

纵向细化有利于建立和改进工作流程,也有利于工作时间控制和各环节执行时限的确定。

(三)衔接细化

在政府的各个岗位之间、部门之间、各个工作单元之间,衔接配合不好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对衔接的管理不到位,工作不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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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6年,从未入狱

有这样的怪事,一个人犯了法,被判6年徒刑,本应该坐牢服刑,可是这个罪犯一天也没在牢里呆过,在判刑后的7年里,他一直逍遥狱外。

安徽省某县下属一个庄的供销社职工李建民,因犯贪污公款2万元和非法拘禁他人两项罪,被法庭判处6年有期徒刑。

可是,法庭宣判结束后,执法者都各自夹着卷宗走了,把罪犯遗忘在一边,无人过问。

李建民看着执法人员都走了,没有人管他,自己一个人呆在这个地方干什么?于是他只好也走了。他从容地走出法庭,骑上自行车回家去了。

李建民回到家乡后,在以后的7年里,过着平静的乡村生活,像没事的人一样,照常上班,照样交党费,过组织生活,后来还参加村长选举。直到他成了得票最高的村长候选人时,这才使判刑未入狱的事情抖搂出来。

按理来说,法庭宣判后,当事人已成罪犯,应该有人把他押送到关押机关(看守所——监狱),可为什么没人管呢?

检察官说,这件事公诉人和检察院没有责任,检察院只负责起诉,押送犯人跟法院、看守所有关系。

法院庭长认为,法院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职责(判决),罪犯应由公安机关所属的看守所收押执行。法院没有相应的权力将犯人收押。

县看守所所长说,看守所从来没有到(法庭)执行收监的任务,应该由法院负责把犯人押送到看守所,再由看守所负责收监。他们从来没有过,也不应该由他们去收押犯人(到看守所)。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公、检、法三家互相推脱责任,各方都不认为是自己的责任。

这件事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来看,就是衔接管理不细,对衔接工作没有细化的规定,导致衔接工作失误。

该县公、检、法三家的有关人员缺乏责任心,当然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是,正因为缺乏责任心(缺乏合作意识的农耕文化的影响)是一种既成的事实,所以才需要上级管理者把管理工作做细,才需要细化衔接管理。否则,就会为缺乏责任心的人留下管理漏洞,出问题就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必然。

(四)责任细化

政府管理不够到位的另一大问题,就是责任没有细化,没有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细化到唯一的(或第一)责任人头上,大家都管,各个部门都负责,责任泛化,结果谁都不主动负责,谁都难以被追究责任。

2002年,国家行政学院调查了159位司局级干部,得出的结论是,腐败是当前社会的最突出问题。

许多人认为,我国贪污腐败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监督不力。但监督不力并不是因为监督机构缺乏,而是监督责任不明不细,责任没有落到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个人。

实际上,我国政府公务员的监督机构是很多的,甚至太多了,以致责任模糊泛化以上这些部门都具有监督职能,它构成了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但是责任都不明确、不细致,并没有定出谁是第一责任人,谁是第二责任人。对长期屡屡犯案的久未察觉,或察觉了未认真对待,应该追究谁的主要责任,谁要负次要责任,都没有明细规定。至于监督工作的任务数量、质量指标、监督的流程、工作方法、对监督者的考核,失察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些规定很模糊。贪污受贿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难免,但是监督责任不细,则会使监督无力,最后导致贪污受贿泛滥,甚至使一些好人也跟着犯错误。

责任细化需要强调明细规定以下几点:

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的责任人,要有唯一或第一责任人;

负责的内容细化,包括负责的量和质,流程与方法,以及更具体的要求;

责任人失职失责要承担什么后果;

对责任人如何追究责任;

检察、监督人是谁,检察人的具体责任是什么,失察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管理就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混乱的事情规范化。

——美国通用电气前总裁杰克·韦尔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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