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业之初 以人为本(1)

 

近些年来,“以人为本”几乎成为各个企业中最热门的词汇。当然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它校正了以往重物不重人的发展观,把人的利益和人的全面发展放在了首位。但是真正能做到以人为本,一切本着人的需求出发,却非常不容易。笔者认为,以人为本,最关键的是要真正尊重人民的权利和意见,一厢情愿地以人为本不是真的以人为本,只是变相地“以我为本”。而立业之初要做到以人为本,就要以“人”与“工作”相互适应为契合点,将“人”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有机地联系起来,即在满足企业需求的同时满足“人”的需求。

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是检验各项工作成败的标准。“以人为本”就是把维护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一切工作从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全面发展出发,真正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提高人、发展人。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一旦发掘出来,再佐以“以德立业”的做事标准,企业想不腾飞都难。

企业员工的道德不仅是这一职业的行为规范,同时还是一种社会责任与义务,在很多时候,后者往往比前者更为重要。如果把贩假造假看作是一种职业,那么那些不遗余力的造假者们似乎遵守了职业道德,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最终导致道德的沦丧。因此我们不能就职业道德而谈职业道德,不能把职业道德仅仅理解为一种个人行为或行业行为,而应把它理解为一种社会行为。不讲职业道德,首先就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其次会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亏损,往大了说甚至会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国家的稳定。职业道德的缺失,其最终结果只能是损人不利己,有百害而无一利。

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是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保证。企业经营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是企业实现有效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的必然要求。同时,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实现自己经营目标的过程中,应保护和尊重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树立“以人为本”的目标,是企业社会功能的本质要求,这也是企业应承担的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以人为本理念的核心就在于把道德、伦理等因素注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这样一来,企业就能真正做到对人的关注,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现代企业在立业之初如何实践“以人为本”呢?这就需要企业策划人首先设计出一个共同的目标。通过员工参与企业目标的制定,使其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进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的目标管理应强调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体现员工的参与管理,实行员工的自我管理,以实现员工个人目标为动力实现企业的共同目标。但个人与部门、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思路和方法总会有差异,这种差异既可以成为企业开拓创新、努力争先的主要动力,也可能成为企业内部产生冲突和分歧的主要根源。

因此,要将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战略和经营观念融入到每个员工的头脑中,使之成为员工的共识。为此,必须将目标进行分解,使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承担的责任和应作出的贡献,把自己的工作与企业的总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努力把企业营造成为所有成员“生存的共生系统”、 “经济利益的共同体”。有效的管理是指挥、约束、管辖、监督和控制人的“共有的发展平台”。

其次,实施权变领导。权变领导是指企业领导应充分尊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员工的个体差异及相应的环境实行适宜的领导。松下幸之助曾对一个部门经理说:“我个人要做很多决定,并要批准他人很多决定。实际上只有40%的决策是我真正认同的,其余60%是我有所保留的或我觉得过得去的。”实施权变领导就是通过分析研究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及矛盾的各个方面,抓住以人为本这个关键,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任务、不同人员和不同时间,采取合适的态度、方法和途径进行管理,并根据环境因素的变化因地制宜地制定各项措施,适时进行控制。

企业的领导者一定要学会在尊重组织成员个体差异的前提下,集众人之智慧,弥补自身知识和能力的不足,从而有的放矢地进行灵活有效的管理。

企业管理不仅仅是指挥、约束、管辖、监督和控制,人更需要关怀、体贴、温暖、感化和激励。要构筑人与人之间互相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平台,通过良性的双向沟通渠道和手段,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协调,让员工更主动地工作、自觉自律、自主发展。

领导者要学会尊重员工,保护其自尊心;信任员工,增强其自信;理解员工,提高其认同心;感动员工,培养其忠诚心;鼓励员工,激发其进取心;做到爱才如命、选才适岗、育才有方。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与企业同甘共苦、共同发展,企业才能形成强有力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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