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死胜于活着的时候(5)

近代以来,界定一个国家是否是宪政政体,三个指标不容忽视:一是公民的权利是否得到根本保障,二是政府是否受到宪法的有效制约,三是政治制度的模式是否明晰。从世界宪政国家的模式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即“日本、德国式的钦定立宪政体”,“英国式的协定立宪政体”和“美国式的民定立宪政体”。宪政制度之所以存在不同的模式,与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背景相关。政体模式实际上是政治资源的再分配,这种分配往往在新旧两种政治力量之间形成角逐。一般情况下,传统政治势力强的国家采用钦定立宪政体,两者可以达到平衡的国家采用协定立宪政体,传统势力弱的国家采用民定立宪政体。而无论哪一种宪政模式,其根本原则是一致的,那就是“同意原则”,即政府的一切行为以及法律和政策的制定,都要遵循民主程序,得到公民的同意才能生效——“同意原则”是宪政制度的神圣底线。当然,决定民主政体的是基本原则,而非宪政的模式形态。

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上,英国之所以成为率先者,与其工业革命最早萌生直接关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维系君王、地方诸侯与市民三种政治势力的平衡成为必然,于是英国出现了世界上第一个新式政治制度——君主议会制度。随着封建经济的瓦解,资产阶级的实力迅速增强,意在剥夺封建王朝的统治权、以利资本主义持续发展的资产阶级革命随之爆发。英国资产阶级以暴力革命的手段,将国家行政权力转移到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手中。议会通过持续的政治变革,以宪法对国王的权力进行限制与制约,从而逐步确立了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的政治原则。特别是在实现了公民的普选权后,资本主义现代政体的大门由此开启。与英国相比,美国的传统政治势力极其微弱。这个移民国家在参与全球经济活动中意识到独立的可贵,于是,在美国社会具有相当历史的乡镇自治的传统上,独立战争的领导者设计了富于美国特色的宪政模式,即以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充分实现有限政府的宪政原则。因此,在美国国家结构中,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分权形成联邦制,政府结构中立法、行政、司法分权形成彼此间的独立、关联与制约,而宪法则是实现宪政制度的根本,是天赋人权、人民主权、有限政府、权力分立与制衡的神圣保障。世界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大革命——是一场由新兴资产阶级、自耕农和佃农为主体的反对封建皇权的联合暴动。它对皇权的彻底颠覆——将国王和王后送上断头台——使资产阶级成为真正的统治阶级。法国制宪议会直接接管了从前属于国王的一切权力。法国大革命之于人类政治文明的贡献,是资产阶级纲领性文献《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的诞生。组成法国国民议会的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这份庄严的宣言中。宣言的著名定义是:在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立法权和行政权属于人民;人民拥有的这一权利永远受到尊重和保护,一切侵犯公民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制度都将被废除;社会不会容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国家的任何一部分、任何个人都不能享受特殊的权力,在共同的法律面前不能有任何的例外。法国大革命彻底摧毁了封建君主制,动摇了整个欧洲的封建专制秩序。德国和日本宪政制度的确立有相似之处。德国在英国实现了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候,正缓慢地从农奴经济向资本主义经济转化,国家的统一是王朝通过兼并战争实现的。由于德国资产阶级力量弱小,不足以导致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因此其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十分缓慢。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带有军国主义、专制主义和国家主义的特色,走的是集权官僚体制下的工业资本主义道路。以之相比,闭关锁国长达两百多年的日本,是在外力的促使下走向立宪政体的。中下级武士阶层和社会平民与享有特权的封建武士集团的对立,使得日本的改革派一开始就目标明确:废藩置县,结束封建割据,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确立民族统一的高度权威的领导中心。当日本的最后一个封建幕府——德川幕府——被推翻后,日本迅速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下,天皇最终在一八八九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这是亚洲近代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它确立了日本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政治革命的成果,为日本建立近代工业、国防和教育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世界宪政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程上看,产生宪政制度的任何因素近代中国都不具备。

近代中国是一个以自给自足为经济基础、传统势力极其强大的封建帝制国家。中国自帝制出现之日起,皇帝的绝对权威和绝对权力几千年来不容置疑。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就等同于中国的“宪法”。国家政权结构中的任何部门,最高权力都掌握在皇帝手中,地方官吏不但由皇帝直接任命,最终也只对皇帝一人负责。这种专制体制使得民众无缘参与政治,也不被允许参与政治。中国传统文化中有“革命”一词,但其含义只是这个皇帝被另一个皇帝取代,改朝换代仅仅意味着革去现任皇帝的“天命”,换上另一位奉天承运的皇帝,帝制制度本身并没有在“革命”中受到过任何威胁。中国民众也有反抗暴君的传统,但是没有改变政治秩序的意愿与需求。涉及政治变革,戊戌变法可谓近代以来的第一次试探。但是,在这个古老的帝国里,因循守旧的封建势力坚实而顽固,这使得对于中国历史来讲一次极好的变革时机转瞬即失。辛丑之后,清王朝在内忧外患之下被迫实施新政,变革措施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只是,这种政策性的改变,不足以变革出一种崭新的政治形态,在皇权依旧的前提下,国家的专制体制没有丝毫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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