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阿帕奇要塞是十九世纪美国政府为了镇压印第安人而设立的军事要塞,位于今天的亚利桑那州。
②布朗克斯区是美国纽约市的一个行政区,居民以非洲和拉丁美洲裔为主,是纽约有名的贫民区,犯罪率较高,也曾是黑手党分子猖獗的地区。
雷布思很清楚自己为何会在这里。他曾得罪过一些身居要职的人物。他们没能给他以致命一击,便转而把他扔在这里反省。这里绝不是地狱,因为他深信,他的这种情况不是永久的。充其量不过是“悔过自新”的一个阶段。通知他调动工作的那封信解释得一清二楚,他是来代替一位入院治病的同行的。信里同时也指明,他要帮忙监督老克雷格米拉警察局的关闭。所有东西都陆续被拉走,转移到附近一个崭新的警察局内。这个地方早已一片混乱,装运货物的箱子和橱柜乱七八糟地摆放着。这里的职员没什么精力来处理正在进行中的案件,也没有对约翰雷布思警督的到来表示任何欢迎。整个警察局不像办公的地方,更像医院病房,而里面的病人已经死了。
他漫步回到刑事调查组办公室——外号“小屋”。在回去的途中,麦克莱和尚德从他身边经过。后者正被麦克莱拽向拘留室,仍然口口声声宣称自己杀了人。
“我是约翰尼圣经!他妈的,老子就是!”
还差得远呢。
这是六月的一个星期二,时间是晚上九点整。小屋里还有另一个人:拜恩警长,绰号多德①。拜恩正在翻阅一本名为《奇闻》的洛锡安和边境警察总局②业务通讯。他抬起头来,朝雷布思瞧了一眼,后者摇摇头。
①多德(Dod)也是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的缩写。
②洛锡安和边境警察总局是管辖爱丁堡和周边城镇的警察机关,后文的圣雷纳德即为它属下的分局,也是雷布思调动之前工作的地方。
“我就知道不是他,”拜恩边说,边顺手翻过去一页,“克劳是出了名的善于伪装自己,这也正是我把他交给你的原因。”
“你的心眼就跟钉地毯的大头针一样小。”
“不过我也像大头针一样锐利,别忘了这一点。”
雷布思在他的办公桌前坐下,考虑如何撰写审讯报告。又一个喜剧演员,又一次浪费时间。而且更烦人的是,真正的约翰尼圣经还逍遥法外。
过去有一个名叫圣经约翰的年轻人,曾于六十年代末在格拉斯哥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杀人事件。此人穿着入时,头发泛红。他熟读《圣经》,经常出入巴罗兰德舞厅。他在那里勾搭过三个女人,先是殴打她们,接着强奸,最后将她们勒死。格拉斯哥全市上下立刻展开最大规模的搜捕行动,却无果而终。圣经约翰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这桩案子到今天依然悬而未决。警察从最后一位死者的姐姐口中得到一份钢铁般有力的罪犯侧写。她曾经和圣经约翰一起待了两个小时,甚至和他一同乘坐过出租车。她下车后,妹妹还曾隔着后玻璃窗向她挥手道别……但是她的描述对于案子的侦破没有丝毫帮助。
而现在来了个约翰尼圣经。媒体对他的名字迅速做出了敏锐的反应。三个女人;殴打、强奸、勒杀。他们据此把这件案子跟圣经约翰联系在一起进行比较。其中两个女人是在夜总会和迪斯科舞厅被约翰尼圣经诱上钩的。对于这位曾与被害人跳过舞的男人,目击者所给出的描述模糊不清,只说他穿着考究,腼腆害羞。这与原来的那个圣经约翰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假设圣经约翰如今仍然活着,他该有五十多岁了,而现在这位新近登场的凶手在目击者的描述中不到三十岁。因此,约翰尼圣经是圣经约翰的灵魂转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