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绍兴的风情中成长(3)

关于吃食的民间传说很有趣味。听老辈讲,人们把麻花称作“油炸鬼”,是因为宋朝的奸相秦桧死后,百姓对他的愤恨不能消解,就用面做成他的样子炸食,叫“油炸桧”,日子久了,音转为“油炸鬼”。

还有一种夜糖,是街上屠家小店的制品,最能吸引小孩。周作人后来很详细地描写了这种产品及这家小店里其他使他怀念的东西:

绍兴如无夜糖,不知小儿们当更如何寂寞,盖此与炙糕二者实是儿童的恩物,无论野孩子与大家子弟都是不可缺少者也。夜糖的名义不可解,其实只是圆形的硬糖,平常亦称圆眼糖……亦有尖角者,则称粽子糖,共有红白黄三色,每粒价一钱……梨膏糖每块须四文,寻常小孩多不敢问津。此外还有一钱可买者有茄脯与梅饼。以砂糖煮茄子,略晾干……切为适当的长条,而不能无大小,小儿多较量择取之,是为茄脯。梅饼者,黄梅与甘草同煮,连核捣烂,范为饼如新铸一分铜币大,吮食之别有风味,可与青盐梅竞爽也。卖糖者大率用担,但非是肩挑,实只一筐,俗名桥篮,上列木匣,分格货糖,盖以玻璃,有木架交叉如交椅,置篮其上,以待顾客,行则迭架夹胁下,左臂操筐,俗语曰桥。虚左手持一小锣,右手执木片如笏状,击之声镗镗然,此即卖糖之信号也,小儿闻之惊心动魄,殆不下于货郎之惊闺与唤娇娘焉。

周作人这样细致、兴味盎然地介绍小时候喜爱的食品,与周作人后来的文化观有相当大的关系。他特别注意研究民众日常生活,因此而注意民间文艺、儿童歌谣和普通老百姓的宗教信仰。

后来他到日本留学,观察日本,也有自己独特的视角,从日本人日常生活、民间宗教信仰等方面入手,研究日本国民的特性,成绩不菲。

鲁迅对家乡的饮食习惯评论不多,只觉得绍兴人爱吃腌的东西不卫生。《论照相之类》中说:“S城有一种习惯,就是凡是小康人家,到冬天一定用盐来腌一缸白菜,以供一年之需,其用意是否和四川的榨菜相同,我不知道。”在《马上支日记》中,对腌制品就颇表现了不满:

正午,照例要吃午饭了,讨论中止。菜是:干菜,已不“挺然翘然”的笋干,粉丝,腌菜。对于绍兴,陈源教授所憎恶的是“师爷”和“刀笔吏的笔尖”,我所憎恶的是饭菜。《嘉泰会稽志》已在石印了,但还未出版,我将来很想查一查,究竟绍兴遇着过多少回大饥馑,竟这样地吓怕了居民,仿佛明天便要到世界末日似的,专喜欢储藏干物品。有菜,就晒干;有鱼,也晒干;有豆,又晒干;有笋,又晒得它不像样;菱角是以富于水分,肉嫩而脆为特色的,也还要将它风干……听说探险北极的人,因为只吃罐头食物,得不到新东西,常常要生坏血病;倘若绍兴人肯带了干菜之类去探险,恐怕可以走得更远一点罢。

这不卫生乃因生活艰苦所致,实属不得已。

难忘的乡邻人物

从饮食上完全可以看出,绍兴人生活特点是简单和耐苦。普通劳动人民成年不停地劳作,便是下了雨也要找些什么活干,晚饭总是要到黄昏才吃。

绍兴的风俗是一日三餐都煮饭吃,人们习惯手里托了一碗饭站着吃——与北方某些地方捧了饭碗蹲下吃形成有趣的对照——碗里总是放着一长条乌黑的干菜,它的做法是将整棵的白菜晒干,吃饭时和米一起焖熟,然后一片片撕下来,就饭咬着吃。其它的菜如茄子茭白之类,焖熟以后还可以浇上麻油酱油。

人们都非常注意节约,吃过晚饭,天已黑下来,家家户户都不点灯,摸黑将碗筷收拾好,便歇息了。这就养成了人们早睡早起的习惯,周作人就是典型:“大抵小时候睡得很早,后来的习惯也不在灯下做什么事情,无论用功还是游玩,所以对于灯缺少亲近的感觉。古人云,‘青灯有味似儿时’,那是很幸福的经验,我却是没有。”

鲁迅的作息时间后来就不是绍兴式的,他喜欢在夜里工作,白天睡觉。但鲁迅对家乡这种习惯印象却很深刻,在小说和其他的文章中,多次提到。在《阿Q正传》中,便是阔气的赵老太爷家也把晚上点灯视为大事,只有像商量怎么从阿Q那里买便宜货和发生革命商讨对策时才破了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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