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
“不,他是一位很正派的人,只是在思想上有点让人捉摸不透而已——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没有什么不好的习惯。”
我问道:“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摸不清他在研究些什么。我知道他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同时很精通解剖学。但是,据我所知,他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很奇怪。但是从这些研究中他得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这让他的教授都觉得惊讶。”
我问:“你没有问过他的研究吗?”
“没有,他不怎么说话,尽管在高兴时他也是滔滔不绝,但很多事他都不轻易透漏。”
“我倒想见见他。我要是和别人合租,我希望是和一个好学且安静的人?活在一起。我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受不了吵闹和刺激。在阿富汗我已受够了,我再也不想过那种生活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朋友?”
他回答说:“他应该在实验室。他的习惯就是这样,要么在那里一待几周,要么几星期也不去。你要愿意,我们吃过饭就去。”
“当然可以!”说完以后,我们又聊了别的话题。
在去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又给我介绍了那位先生的情况。
他说:“你要跟他合不来可别怪我!我也只在实验室见过他几次,仅仅知道一些他大概的事情,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你既然让我帮你,我只是帮忙,别让我负责任。?
“要是合不来,很容易分开。”我盯着他继续说,“斯坦福,我觉得你不想管这事,一定是有原因。是不是这人的脾气很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请坦白告诉我。”
他笑笑说:“要把不易表达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真难。我觉得福尔摩斯有点太科学化,甚至可以称为冷血。记得有一次,他拿了一点植物碱让他的朋友尝。这虽没什么恶意,只是为了研究,想正确地了解这药物的药效。换成他自己,我觉得他也会一口把植物碱吞下去。这足以证明他对知识的强烈好奇和爱好。”
“这种精神也很好啊!”
“是的,但有点过分。有一次他甚?用棍子抽打尸体,这确实让人费解。”
“抽打尸体?”
“是啊,我亲眼所见。为了证明人死后会造成怎样的伤痕。”
“你不是说他是学医的吗?”
“是啊。天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咱们到了,你自己看吧。”他说着,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狭长的胡同,穿过一个小小的旁门,来到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我们走上石阶,通过走廊。走廊两旁的墙壁刷得雪白,两侧有很多暗红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一直通到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宽敞高大的房子,里面摆着杂乱的瓶子。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面有很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蓝色火焰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那张桌子旁正专心工作。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头看了我们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喊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面喊着,一面拿着试管向我们跑过来。“我发现了一种只能用血色蛋白来沉淀的试剂。”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未必如此高兴。
斯坦福给我们介绍:“这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使劲握着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有如此大的力气。
“看得出来,您曾?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你怎么知道?”
“这没什么。”他笑着回答,“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您一定看得出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