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我到内特里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在那里修完课程后,我马上被派到诺桑博兰第五火枪团做?医助理。此团驻扎在印度。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在我未到达之前发生。在孟买着陆时,我听说自己所属部队已经穿越峡谷挺进深入敌人境地了。即使如此,我还是和一群像我一样掉队的战士一起追赶先头部队,终于平安到达坎大哈。在那里,我找到了我所在的部队,并立即上任,负起我的新职务。
经过此次战役,很多人升迁或被授予荣誉,然而,我却因此不幸并灾难连连。在被调到巴克州后,我就和部队一起参加了迈旺德的那场激战。此次战役中我肩部中弹,肩骨被打得粉碎,锁骨下的动脉还被擦伤了。我几乎落入那些粗暴的噶吉斯人的手里,幸亏我那忠实?敢的勤务兵默里(注:回教徒士兵)把我放在马背上,成功地带我安全回到英国阵地。
疼痛和我所遭受的长期虚弱使我疲惫不堪。后来,我与一大批受伤的士兵一起被送往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慢慢康复,但当我可以在病房中走几步甚至可以在走廊上晒太阳时,一场传染病——印度当地的伤寒,让我在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昏迷不醒。最后我终于苏醒过来,并且逐渐康复,但是,我仍然很虚弱、精神不振。最后医生会诊后决定一天也不能耽搁,立即送我回英国。因此,我乘坐军舰“奥伦帝兹号”被送遣回国,一个月后我从普利茅斯的码头登岸。那时我的?体已经很虚弱,几乎难以恢复。幸亏当时政府批准我9个月的假期,那几个月里我进行了调养。
在英格兰,我没有任何亲戚朋友,所以就像空气一样自由,或像每天能收入11先令6便士的人一样潇洒。在这种环境中,我自然被伦敦污水坑所吸引,同时大英帝国的那些懒人和闲人也都汇集到了这个地方。在伦敦河滨路,我在一家公寓住了段时间。在那里,我的生活不舒适且很无聊。那时,花费的钱远远超出了我所能负得起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此时,我意识到要么搬离这个城市移居到乡下;要么就彻底改变我现有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再找一个开销不大的住所。
做决定那天,我站在克莱蒂安酒吧的门口,有人拍我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斯坦福——我在巴茨时的助手。居然能在这伦敦城中遇见一个熟人,对于孤独的人来说,确实是一件愉快的事。那时,斯坦福并不是我十分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很热情地和他招呼起来。他看到我也很高兴。我马上请他乘车去侯本餐厅吃饭。
当车子驶过伦敦街头时,他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最近在做什么?怎么这么瘦小?就剩一把骨头了。”
我将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讲了一下,话还没说完,我们就到达?侯本餐厅。
听完我的遭遇后,他怜悯地对我说:“可怜的家伙!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我回答说:“我想找个地方住,想租一个价钱便宜又舒适的房子,不知道这事好不好办?”
我的朋友说:“怪事啊!你是今天第二个跟我说这种话的人。”
“第一个是谁?”我问道。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上班的人。早上他还在说,找了好几处房子,租金太贵,他一个人担不起,又没找到合适的人合租。”
“好啊,要是他真想找人合租的话,我觉得我倒是他要找的人。要是有个伴儿,比自己一个人住好得多。”
斯坦福透过酒杯?惊奇地望着我,他问:“你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吗?不然,也许你不会想和他长期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