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解构中重建,在诠释中开展(2)

顺此而引申,则认知系统的主客对立,并不是一个终极的格局,因此他认为彻底地来说,根本没有一个彻底横摄的认知系统。所有横摄的认知系统,都通极于纵贯系统。他举出朱子为例。这个意思,在儒家内部讲可以有意义,因为儒家是“生命的学问”,横摄的认知与纵贯的创造,终必通合而为一。但西方是知识性的学问,它无法通极于纵贯系统,所以必须另立基督教,以尽其纵贯方面的责任。而中国文化不走宗教的路,它是宗教人文化,有了儒家,就不亟需其他的宗教了。当然,其他宗教也尽可来中土活动,但若不知分际,而想喧宾夺主,那是不可能的。儒家,同时也是儒教,所以有纵有横。但正如牟先生所说,理当以纵统横,不可以横代纵。

三、何谓“六经皆我注脚”

陆象山说“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今人引述这句话时,总忘了上半句,单取下半句,所以误以为陆象山张狂自大,其实乃是自己不通义理。须知“六经皆我注脚”句中的“我”,并非独指象山自己一个人,“我”是第一人称,指主体(即上半句之“本”),指本心而言。所以后来王阳明接下去就说“四书五经,不过说这心体”。经典所讲的,是理是道。仁义之理,仁义之道,内在于心。圣人在经典里讲的,也不过是“先得我心之同然”而已。然则,六经的文字,不正是为我们本心所含具的常理常道,作注脚,作印证吗?

顺此而言,林教授指出,读《论语》的理解和诠释,最后必是通极于“道”,这话非常对。所以,除了以身心“体之”,还要推广到各个面向,无论家国天下、宇宙万物,无论知识层、实践层等等,都要用“道”通贯起来。

四、为什么“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另外,论文中还举述《论语?子路篇》讲“直躬”时,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以及《孟子》书中一个假托的故事:瞽瞍杀人,舜怎么办?这两个问题,我也讲过。不过不是专文讨论,是在我《孔孟荀哲学》书里讲到过。楚国的叶公认为儿子指证父亲攘羊,不顾父子之情,公正无私,可以为“直”。孔子则以为其人罔顾天伦,视父亲如同路人,弃情悖理,不得为直。叶公据“事实”以言“直”,其直只是事实之真,不是价值之善。孔子从“合理合宜”以言“直”,这种直才能保住价值的原则,以成就行为的合理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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