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淞沪警备司令汤恩伯面谒蒋介石,力陈冈村宁次、松井太久郎在日本投降后的“功绩”,建议令松井立即回国,对冈村应判无罪,并从国内战局方面论证对冈村宣判无罪的有利之处,得到蒋介石的同意。有汤氏的札记为证:
“目前对冈村宁次大将进行审判,正值华北局势恶化。共产党对此审判也极为注意。在国防部战犯处理委员会审议本案时,行政院及司法部的代表委员均主张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我从反共的见地出发,主张宣判无罪,并要求主任委员、国防部副部长秦德纯,特别是何应钦部长出席参加审议,结果我的意见获得胜利,并经蒋总统批准。”
此外,汤恩伯在札记中还以政策、法律的观点加以分析,阐述了日本人、中国人及中共对冈村宁次的见解。认为法律上构成战犯有不人道行为,均不适用于冈村,可宣告无罪。即使法律上构成犯罪,鉴于当前国内外形势,从政策上考虑,也宜宣判无罪。而为了贯彻对日宽大的方针,有将即决战犯移交日本服刑的必要。
汤恩伯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冈村宁次是“校友”。而中日战争期间,汤恩伯与冈村宁次有四次对战的机缘。战后相见,宛如故交,亲密之至,此是汤氏力保冈村宁次的原因之一。
然而,何应钦比汤恩伯考虑得更为周到,他得知汤恩伯面谒蒋介石后,建议可令松井太久郎归国,而冈村宁次必须考虑国际舆论和国际关系,不便立即宣判无罪。应徐图良策以待时机。
照冈村宁次的话说,何应钦与冈村宁次也是“老友”。
石美瑜的“金蝉脱壳”之计并未成功,他的请调报告一直未得到上峰的批准。
1949年1月中旬,国防部一方面提拔他为国防部检查局局长,授以中将军衔(原系少将),一面交给他一份密电,电文上面是石美瑜的头衔姓名,电文大意为:淞沪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云云。末尾署名是“中正”。至此,石美瑜方明白国防部提拔他的用意,对蒋介石的密谕更是不敢违抗。无可奈何之下,只得草拟了一份为冈村宁次开脱罪责的判决书,呈请国防部军法局局长徐永昌审阅并签章,算是交了差。
时隔6个月后,于1949年1月26日,军事法庭对冈村宁次进行第二次公审。由于公审的日期事先没有公开,故旁听席上只有20余名新闻记者,社会各界人士均未参加。当时,特邀辩护律师江一平、杨鹏两人迟到,只有钱龙生一人在场,检查官即宣布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