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论仁爱(6)

(十四)

子曰:"苟①志于仁②矣,无恶也。"(《里仁》第四·四)

章旨

孔子勉人立志向仁。

注释

①苟果真。

②志于仁立志向仁。

析论

一个人若能全心全意以"仁"为行道的依归,那么他的行为因有"仁"做标准,自然不会做出恶事。

仁者爱人,仁者有不忍人之心。一个处处有爱心的人,所行以爱为念,以爱为鹄的,自然不会与恶为伍了。佛家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话的积极意义可以和本章的主旨相互验明。历史故事中的"周处除三害"是极好的例子,一旦周处决心为民除害,就是"志于仁"的表现,他经此而成为善人,自然"无恶矣"。

希望社会上所有的人,都能谨记孔子所说的这句话,不仅个人可以无恶、无愧于天地父母;社会国家也必然臻于和睦安乐的境地。

问题与讨论

1. 试举史实为例,说明哪些是"杀身成仁",哪些又是"求生害仁"的事例,分享你的感受。

2. 对于"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你较欣赏哪一种,理由为何?

3. 孔门弟子问仁,孔子为何没有固定答案?这会让人无所适从吗?

4. 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行仁似乎一点也不难,可是为什么孔子不轻易以仁许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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