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4)

群体行为很难改变

就像心理治疗师会告诉你的那样,个人行为很难形成,群体行为就更加困难了。证据不言而喻。

当政府报告他们政策的成功时,政府会努力使民众信服。不论是新福利津贴政策的采用,还是降低街头犯罪、改善医疗服务的条款,大臣和公务员们几乎总是要在统计数字上加以创造,在群体范围上修改证据。

当着装时尚的银行家们庆祝又一宗大型并购交易时,他们并不是十分清楚交易的成功前景(或者是交易得到的金钱回报使他们漠视了事实);有证据表明只有三分之一4的并购取得了增效作用,兑现了交易双方和管理者对股东的承诺。还有证据5表明,50%到60%的并购交易实际上损害了股东价值(与增加股东价值,或毫无作为相反)。

对于在广告和市场营销领域工作的人而言,我们不能使消费者行为作出长期改变,这种情况反复地使我们感到灰心。尽管这条规则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赢得了全世界的喝彩——苹果的iPod是近年来最受瞩目的产品——这些仍然是例外,还没有成为规则。即使我们降低点目标,不那么雄心勃勃,就保持消费者行为不变(就如伦敦商学院的学者安德鲁·埃伦贝格的建议),很难证明保持行为不变和我们的努力有关。

这也许解释了近年来关系营销的兴盛,不管是其简单的形式或更令人激动的电子商务版本,或者是围绕“客户关系营销原则(CRM)”的批发公司重组。那些享有某种既得利益的人可能拥有公司发展的蓝图,往往把后者呈现为市场营销的将来。事实再一次向我们展示,这样的做法算不上光辉的成就。最终结果证明“客户关系营销原则”并没有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尽管它具有内部个人一致性,尽管它在个人层次上具有活力和可测量性,也尽管其运作方法背后的常识与公理。森林人(Forester)汽车公司大约在6年前表示,虽然三分之二的经销商认为他们的“客户关系营销原则”取得了成功,但是仅三分之一的客户持同样的看法。很清楚,部分人没有把握“客户关系营销原则”。他们不可能正确看待已取得的成功,同时又称道最新的营销风尚。

而事情正在恶化,没有好转:最新的调查显示,投入到“客户关系营销原则”顾问、IT生产商和软件公司的资金大部分都没能在改变群体行为方面带来实实在在的改变——不论在公司内部还是在消费者方面——没有兑现经销商的承诺。业内人士经常6将失败归咎于软件经销商的贪婪,他们只会兜售也许并不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还有一些业内7人士认为问题在于驱动技术和实践的理论过于简单化。总而言之,要改变群体行为,比我们想象的要困难得多。

糟糕的理论和计划,更好的理论和计划?

在这本书里,我做了个简单又具挑战性的断言:如果我们从首要原则出发,如果我们回到基点,更好地理解人类,如果我们放弃现有的思维方式,接受我们不是独立自主、自我决定的个人的观点,不管我们的大脑和文化传达给我们的信息(关于奇怪的“我”幻觉,详见第2章),我们会发现改变群体行为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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