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 器
尽管陶器可见于公元前75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但直到此后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方真正丰富起来。在接下来的时期和地域里,陶器标出了史前人群的生活地点。新石器时代大部分时段内,无论男女在劳作之余或特定季节都烧制陶器。生活用品可达到较高的产量和质量。在半坡和姜寨,集中于村落一侧的窑炉表明所有家庭可来此烧制他们的陶器,寻取燃料及烧窑可能是集体任务。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约公元前3000-前2000年)之末,靠其他人供养的技术熟练的全职陶工大概已出现,或许来自诸如山东龙山文化的统治阶层。
考古学者分析陶器以制定用来断代的便利标尺。陶器的大量生产以及陶工持续烧制新器皿以弥补日常损毁使得这成为可能。陶器形状随时间逐渐而平稳地变化,纹饰也经历了持续长期的改变。考古学家按照这些可见的变化将残破和完整的器皿分类,建立了相对的序列,成为给其他堆积层断代的标尺。基于陶器序列的相对断代对比较不同地域的遗址及追踪长期演变是有用的。陶器也是辨识“考古文化”及其阶段的标志。在历时相对较短的遗址内,陶器在种类、器形和外观上显示出很大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在长期或多次居住的遗址内,考古人员可从堆积层的陶片中分辨出一个或更多时段(甚或文化)。勾画一个文化或其阶段地域分布的考古调查一般依靠这样的标识性陶片。
此外,陶器可作为了解认知过程和符号交流的素材。器表纹饰,尤其绘画,为探悉远古陶工的思想提供了可能。仰韶陶工用各种写实和非写实的图案来装饰罐和瓶。对现代学者而言,在许多陶工中长期普遍存在的非写实性的图案提供了回答诸如群体认同等问题的切入点。另一方面,写实性的纹饰尽管不多见,但同样引人注目(见后文)。然而,对符号涵义的推测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我们如何能自信地断定我们视为“花”或“巫师面具”的图案与古代陶工的所见所为相符呢?
对其制造者和使用者而言,陶器有其实际用途,但至新石器时代晚期,一些陶器也具备某种非实用目的。任何器皿可以首先通过在头脑中将其分解并描述每一部件或特征来进行分析。例如,一种小平底、宽圆腹、敞口、边沿外翻(如图1-11)的器皿可常见于墓葬和居住遗址中。在日常生活里,它可能承担多种用途:盛蔬菜谷饭、装水洗手或作为盖子扣在大坛子上。如以上所列属性的有机组合决定了器形,但一种器形可以承担几种功能,许多器形可能通用。现代学者除了称此类器皿(图1-11)为“盆”别无选择,但不应认为这一名称涵盖了其在所有境况中的实际用途。
如果环境或实物提供了特定的线索,我们对其用途可能会更加明确。残留物,如液体的残渣或烹调谷粱肉类的焦粒,揭示了器物所容纳之物;发掘于炉塘的鼎,足部留存炭灰,显然用作炊具。器物本身满足特定用途的部件,如足、圈足、耳、柄、嘴、盖和钮,也有助于区分其功能。如果耳柄环绕于器口,尤其是容积较大的陶器,则可能用易朽材料绑缚器盖以封闭容器或保护里面的东西。有关一些陶器是否具有非实用或“礼仪”功能的讨论往往取决于来自其部件和环境的线索。例如,如果陶器有巨大底座、精致顶盖及其他不便把持的特征,则可能用以展示,是财富或等级的象征。如“蛋壳”杯(见图1-18)等陶器仅出现于墓葬,也很有可能用于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