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的庚子事变,清政府和这个国家都受到巨大打击,对于清政府来说可谓忍辱负重,对于中国来说,可谓又遭劫难,都想有一番振作,但现实如何改变?这个时候在台上的大臣虽然已经不是顽固派占主导,但都还心存恐惧,怕批评现实说得太狠,慈禧太后再来个翻脸不认人,毕竟戊戌政变就发生在两年前,所以都还不敢在政改方面说得太多。
第一个出来明确提出有必要推进政改的,是当时的驻日本公使李盛铎,他首倡建立君主立宪制。1901年6月,他在变法条陈中写道:“查各国变法,无不首重要宪纲,以为立国基础。惟国体、政体有所谓君主、民主之分,但其变迁沿改,百折千回,必归依于立宪而后底定。”“横览世界,殆无无宪之国可以建立不拔之也,而幸致富强者矣。” 从皇上到臣民,要有统一的行为标准,就是都要“依于立宪而后底定”,这在中国可是新鲜的玩艺。今人再看这个细节没感觉,但当时能首先对朝廷说出这样的话,还是需要很大气魄的。
还是驻外公使们见识多、胆子大,到了1904年3月24日,驻各国公使孙宝琦(驻法公使)、胡惟德(驻俄公使)、张德彝(驻英公使)、梁诚(驻美、墨西哥、秘鲁攻使)等竟然联名电请朝廷宣布立宪,主张“仿英德日本之制定为立宪政体之国”,明定宪法,“先行宣布中外,以固民心,保全邦本”,否则“外侮日逼,民心惊惧相倾、自铤而走险,危机一发,恐非宗社之福”。
驻外公使们的上书给国内的立宪派活动及地方督抚的立宪要求以巨大影响和支持。孙宝琦还鼓动朝廷重臣端方和张之洞说服朝廷立宪。7月2 日,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奏请12年之后实行立宪,并请简派亲贵大臣赴各国考察政治。湖南巡抚端方在入朝召见之时,也反复声明实行立宪对国家、对皇室都有大利。
1905年11月,出使美国大臣梁诚、新任出使英国大臣汪大燮与前出使英国大臣张德彝、前出使法国大臣孙宝琦、前出使德国大臣荫昌、新任出使大臣刘式训、新任出使德国大臣杨晟联合入奏,再一次强调保邦致治、自强富国,非立宪莫属。认为应该实行5年的必要预备期,届时改行君主立宪。因为中国自身体制已经传承千年,实行迥异于传统政治的立宪体制,必须实行三件大事:第一,“宣示宗旨”,将朝廷立宪大纲列为条款,使全国人民奉公治事,一以宪法意义为宗,不得稍有违悖;第二,实行地方自治之制;第三,定集会、言论、出版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