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婚姻是一桩普通的包办婚姻,没有任何夸张之说,但是遵循了印度社会的传统。我的祖母和外婆是两位堂兄弟的妻子,有一天她们在一起喝茶时讨论两个家族是否可以联姻。一桩好的联姻要考虑诸多因素,不仅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条件,还有两个家庭的条件。所有的因素都被考虑到了:种姓相同、住址也相近。父亲有供养母亲的经济能力、父亲的家庭成员会对母亲很好、父亲也可以与母亲的兄弟们很好地相处。再看看母亲的条件:受过教育,而她有一位在美国的哥哥也成了一个有利条件。想到他们结婚之后可以移民去美国,不仅可以改善两人的经济状况,对于其他留在印度的亲属也是有利的。因此,在众多家庭成员多番讨论之后,一致认为坎瓦尔应该和库尔迪普结婚。这桩婚姻是对双方结合的各种可能性、对双方的共同点进行全面评估后决定的。
正如你在前文了解到的,我的父母在他们结婚的第一天才正式见到对方,而且他们之后也确实来到了美国。他们不是沙贾汗和泰姬·马哈尔,但他们也尽职地履行了各自作为配偶的职责:生育了两个子女,并且相处得很好。婚姻的真谛藏于平淡的日常生活之中:父亲每天开车送母亲去上班;或是在厨房陪着母亲煮饭,与母亲分享他的一些想法,他工作的一天,等等。父母的婚姻不会被历史记载,也没有纪念性宫殿,但他们的婚姻却是沙贾汗和泰姬·马哈尔完美包办婚姻的一个缩影。
对于今天的很多读者而言,包办婚姻是无法想象的。由父母做主的包办婚姻并不是一个特别的案例,也不是印度仅有的,而是近5 000年来世界相当一部分地区盛行的一种做法。从中国古代到古希腊,再到以色列的部落,婚姻一直以来都是一种家庭行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以期保持并加强两个家庭之间联系的纽带(如把附近部落的一个陌生人,通过联姻变成本部落的人,以此加强两个部落之间的联盟);或是为了经济利益和更有效地分配劳动力,保证一个家族的血脉传承和生活方式。换句话说,联姻是为了共同的目标。夫妻两人的结合不仅要对对方尽到配偶的职责,也要对双方的亲属负责。对家庭的义务观念如此强烈,甚至在家庭成员逝去之后,还需要履行对相关家庭成员的义务。希伯来《圣经》中说,如果一个男人的兄弟死了,那么他必须和自己的嫂子或弟媳结婚,并扶养兄弟的遗孀,直到今天,印度还保留着这种传统。强调对家庭的义务主要是因为每个家庭成员需要相互扶持以维持生计。
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的结合完全是出于生存的需要。罗曼蒂克式的爱恋是全世界人们的共同经历,并且历史也证明了它的力量。最早用语言表现罗曼蒂克式爱恋的是苏美尔楔形文石碑上刻着的关于爱的诗歌。在其中一首诗里,诗人称其爱人为“我最亲爱的爱人,我的宝贝”。希伯来《圣经》中的雅歌①,以“你不经意的一瞥偷走了我的心”开头,随后歌唱了炙热的爱情。所有古文明的神话故事中都有象征爱的神灵,如古希腊神话中的爱神阿芙洛狄忒(即维纳斯),埃及神话中的奥西里斯夫妇,印度的湿婆神夫妇。史诗记载,爱甚至会引发战争,爱可以让人克服一切困难。
无数人写下爱的诗篇,无数人因爱而洒下热血!但同时爱情也使得主人公们上演了轰轰烈烈的婚外情。12世纪,安德烈亚斯·卡普里纳斯(Andreas Capellanus)在其着作《论爱》(The Art of Courtly Love)中写道:“婚姻并不是没有爱的借口。”他倡导丈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情——但并非仅限于已经结婚的丈夫与妻子之间。换句话说,既然夫妻之间缺乏爱情,那为何不能爱上邻居的妻子或是丈夫呢?安德烈亚斯·卡普里纳斯的倡议极大地鼓励了欧洲贵族们的婚外偷情行为,为其体验政治婚姻无法带来的爱情找到了借口。在世界上一些地区,爱情甚至被认为是导致婚姻失败的原因。在中国,如果相爱的双方会影响到家族的利益,父母强行阻止儿女自由恋爱的例子并不少见。
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爱情是何时,又是如何与婚姻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无法确定爱情在婚姻中的作用何时取代了个体对家庭的义务。事实上,我们今天也一直在沿用对于婚姻中的爱情的描述:“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这是我们在电影或现实的基督徒婚礼中听到的。这是源于英国国教1549年出版的《公祷书》(The Book of Commom Prayer)中的一段话,比起莎士比亚的传世名作《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直至死亡将我们分离”早了半个世纪。这世间没有比有情人克服重重困难终成眷属更让人感动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