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寨墙及寨门

明代是中国北方“高筑墙”的时期,朝廷修长城已是登峰造极,州县治所的小城一般都建有城墙,富足的村落也流行建土堡、修寨墙。这一类建筑在山西、陕西保留很多。

明代末年,以李自成为首的农民军进入山西,直趋晋南,逢富户、富村必抢掠。官军人少且在明处,自保尚且不及,根本顾及不到乡里。清光绪《太平县志》附明代知县魏公韩写的《详请修城文》里写道:

“太平弹丸邑,姑山西逼,豁都、尉壁诸峪口为贼出没之地。贼渡河即入山、出山即扰县,势所必然也。自崇祯三年三月内,贼至县界,焚掠诸村,及今已近一年,无论庐舍灰烬、人民逃亡,即县城被围亦已三次矣。职竭力死守,幸保无患。然而土墙低薄,岁久倾圮,上无可恃之险,而下有可乘之隙。回首往事,肝胆俱碎。倘贼玩其易攻,民复骇其难守,进则无兵,退则无据,职将何策以处。”

县城如此,下面更是遭殃,而明代200年积攒起来的财富大部分藏在民间,每一个村子都是一个财库。当地县令除向上峰频频告急,请求救兵外,只好令各村建堡筑墙,自守待援。《太平县志?兵防》:“明季寇警,知县魏公韩劝百姓筑堡自卫,于是各村落有堡者什之七八矣。有备无患,岂不赖食有司哉。”

此时丁村附近许多村子都开始建高大的堡墙,如丁村东仅3公里的敬村,5公里的阎店,南5公里的柴庄。动乱形势的紧迫,使丁村人也筹划建堡事宜。当时丁氏北院一房经济条件最强,便出头组织村人捐输,又向丁村在外地的商号筹资,终于建成寨墙。丁比彭在《丁氏宗谱》残页中说:“此城始于明崇祯戊辰年,落成于崇祯癸未,余家现有筑城簿记可考。”寨墙原想建成方形,但筑城时,村东南有一块属于敬村的地段,不好圈进寨墙内,只好利用台地的自然高坎作为屏障,而缺寨墙一角。

寨墙采用素土夯筑,下宽上窄,内外收分。寨墙根处墙厚约1.5~2米,墙头厚仅0.2~0.3米,墙高约5米。为保护土墙,防止大雨冲刷侵蚀,特在墙头上种些酸枣棵等耐旱的植物(也有人说城墙上的植物为自然生长)。

寨墙有3个寨门,东门、南门和北门。寨门为上下两层,下层为青砖砌筑的方墩,正中间是发券的门洞,进深6米,考虑车马出入,门洞宽2.5~3.5米。方墩上沿与寨墙顶部基本平齐,贴墙有台阶上去。上层为一座单开间的木构硬山门楼,朝寨外一面做木槅扇门窗,朝内是青砖后檐墙。在社会动荡年代,一旦有情况,马上关闭寨门,寨门楼就成了观察望之处。平时寨楼内供奉着护寨菩萨,百姓常来焚香祷告。

寨堡的大门防御性很强,门板十分厚重,有十几厘米,内侧有门闩、门杠和门链。后来东门洞封死,南门洞夜间不开,仅留北门出入。北门长期有人看护值班,门洞内墙上有龛,为晚间放灯照明用,还有一个套窑,专供看门人居住。

建造寨堡花费很大,村人都十分爱惜,村中有明文规定,建房不得紧靠寨墙,不得在寨墙上掏洞挖窑。每年雨季过后,村人还要修补寨墙,以保持它的坚固。

民国以后,山西在全国的经济地位急剧下降,富村变穷村是普遍现象,没钱也就不怕盗匪了,寨墙成了摆设。久而久之,今天你偷一块砖,明天我挖一段墙,至今在乡间要找寻一段完整的寨墙已经很难,如丁村仅剩下北门半个门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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