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及非金融客户
根据1998年调查报告显示,非金融客户占当年美国外汇交易总额的20%,做市商同业市场占49%,金融客户占31%。可见柜台市场外汇交易中五成是在同业市场进行,即93家申报机构彼此之间的交易以及跟国外同行的交易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余51%的份额中金融机构(非做市商机构)占3成,非金融机构占2成。
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客户包括规模较小的、不具备做市商条件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还包括因业务需要(买卖产品服务,金融资产)进行外汇买卖的公司、企业货币基金、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和养老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以及非常富有的个人客户。对这些中间机构和最终客户而言,外汇交易是支付过程的一部分,也就是为完成一些商业、投资、投机或保值活动的一种选择。
近几年来,由于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所致,外汇最终使用者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当属国际投资资本的急剧增长。二十多年前,海外投资规模相对比较小,美国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集中于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进出口商稳居外汇交易的龙头,美国的最终消费者通过外汇买卖为海外贸易进行融资。
但是近年来,海内外投资(如资本流动,跨国界银行金融资产以及证券交易)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国际贸易。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对冲基金和其他基金已成为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许多基金已开始用全球眼光管理投资组合。尽管用于外汇投资的资金总量仅占基金的很少一部分,通常为5%~10%,但基金所控制的雄厚资本足以使它们成为外汇市场的主角。只要这些基金把少量的资金转投外汇市场,外汇市场的交易额就会大幅增加。
所有的中央银行都不同程度地参与本国外汇市场,其操作对市场的影响很大。例如,在2000年第2季度至2004年第1季度期间,日本中央银行动用了440 122亿日元干预汇市,主要是买入美元抛售日元,也有小部分资金用于买入欧元抛售日元。不同国家中央银行的参与程度以及入市的方式和目标均有不同,本书将在随后的章节里讨论央行干预汇市的有效性。
旨在影响汇市的外汇干预操作是中央银行外汇交易的非常重要的动机,然而就目的、方法、资金量和策略而论,各国中央银行的干预方式差异较大。自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后,各成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原则框架内可自由选择最适合本国国情的汇率制度。美国和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选择了“独立自由浮动制”,允许其汇率有较大的弹性。但是大多数国家依然选择了盯住制度,让本国货币盯住美元或其他货币、一篮子货币或一种复合货币,或者选择别的汇率制度,以限制和管理本国货币的波动,详见表1-9。
表1-9 2004年汇率体制分类表
单位:个
体 制 国 家 数
独立浮动 51
管理浮动 47
有限弹性 16
欧洲货币体系 12
其他 4
盯住制
盯住美元 21
盯住法郎 15
盯住其他货币 9
盯住复合货币 22
总共 197
说明:
(1)按照国际货币分类法,独立浮动代表最大限度的浮动,其次是七国集团采取的管理浮动。
(2)欧洲货币体系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
(3)复合货币指货币盯住多篮子货币,包括盯住SDR(特别提款权)的利比亚和缅甸。
资料来源:IMF,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2003
汇率制度的选择决定了央行干预操作的基本特点。如果一个国家选择了盯住制,央行为了维持汇率所采取的方法就是直接干预,货币政策上没有太大的回旋余地。但美国以及其他国家选择了更具弹性的汇率制度,干预方式则多元化,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央行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干预、干预时机、在哪个市场干预、干预的力度、公开或是秘密干预、联合干预或单独干预,当然这些因素的取舍须顾及汇市的情况及干预的目标。
外汇市场干预是央行买卖外币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中央银行代理政府的主要国际业务,并为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及企业处理大部分外汇交易。这些部门包括邮局、电力公司、国营航空或铁路。即使中央银行不进行干预业务,央行也会入市为政府采购或为了投资目的买入或卖出外币。央行有可能增购外汇、调整持币或减少外汇储备存量。央行也有可能作为另一家央行的代理行入市,利用别国央行的资源影响该国的汇率。另外,央行也可能帮助另一家央行购入其业务或业务费用所需的外币。
以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纽约分行的外汇操作室为例,该交易室偶尔进行外汇干预操作,在日常交易中入市金额不大,为其客户(其他央行、美国政府部门和国际机构)买入或卖出数量不多的外币。代理客户业务既可为其他央行或机构提供有用的服务,又能使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交易室熟悉掌握货币市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