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学的工程(5)

同样,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一经确定,也就锁定了风险,决定了风险的飘移和变化。风险在甲方、乙方甚至丙方之间传花击鼓,三方互为风险的传花使者。

一般情况下,站在买方的立场,合同付款方式具有如下不同风险度的选择组合:

●预先付款(指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

●分期付款(指按完工百分比例分期支付直至付清全部款项);

●节点付款(指在约定里程碑关键节点完成后分期付款);

●进度付款(指按照卖方成本支出的要求付款)。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讲,买方希望把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把项目目的提高到系统层,根据完工百分比例分期付款或节点付款。以手握具有法律效力的依合同约定“付款”的刀柄。

卖方则坚持“正现金流”原则,向往“预先付款”,对“进度付款”情有独钟,以防止出现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卖方垫付资金,承担风险的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卖方的选择,卖方通过合同转移了收款风险,从买方获得了合法的“融资”。此时,精明的卖方更像一个以“合同”为箭,以买方为雕的猎手,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呢?   

第十三,建立风险缓冲

对于松花江沿岸的居民,“”爆炸事故所引发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是一件突发的天生性风险。可是,对于吉化厂,却是不容争辩的自生性风险。如果吉化车间爆炸,工厂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将泄露的高污染毒性液体爆炸化学品、化学品残物以及混有毒物化学品的消防水截留,将污染控制在可处理的范围,防止直接排放松花江,松花江污染事件就不会发生。事实上,根据国家规定,有关高污染高危险的化工行业都要求建设“事故调节池”,将污染物引入池中,池中污染物只有经过完全处理,达标合格之后才能排放,以防止事故发生,引发更大面积的污染和社会危机。这个“事故调节池”就是用以缓冲风险的缓冲池。

一般风险出现必然经历一个过程。很多风险完全可以在摇篮中扼杀,在转变为危机和灾难之前减轻减缓和化解。风险缓冲广泛应用在有风险的任何领域。

●企业员工劳资矛盾—— 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社会矛盾—— 政府接待,信访,提前解决。

●新产品上市—— 采取局部市场、个别客户先期试用。

●财务报告不实—— 以完成内部审计作为前提。

●法律纠纷—— 上法庭之前先寻求和解。

●客户抱怨—— 写一份通俗易懂、三分钟速成专家的说明书。

●个人怒气—— 到健身房找个塑胶人喊着人名,拳打脚踢。

第十四,培植威慑力量

威慑不是恐吓,而是通过责任追溯、追究与处罚,培养一种敬畏的态度,产生一种警示的效果。如果执行人对国家法律、行业法规以及企业制度毫无敬畏感,违法违规的危机随后就到。在中国即使慎重地将死刑复核权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也始终不应该取消死刑,这是最有效的法律威慑力。

同样,至于行业法规和企业制度,如果没有严厉的处罚也难控制各种违规风险的出现。

环视今日之市场,假货充斥而且越打越多,使得成为全年最热闹的节日。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屡屡发生,屡禁屡犯,伤心的股民无言以对,只能保持缄默以不作为来抗议。国家高调救市,国人出谋划策,收效甚微。倘若把入市企业入市时对质量把关的松紧视为“宽与严”,把入市企业违规处理的轻重也视为“宽与严”。重振股市的根本出路无外乎二条:“宽进严出”和“严进严出”。既然已经宽进,必经保证严出,通过严刑俊法,提高威慑力。对于新进入者,“严进严出”恐怕是“自古华山一条道”。

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责任追溯机制与处罚制度的真正用意还在于公正考核、提醒警示和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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