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①而远人②,不可以为道。”“《诗》③云:‘伐柯④伐解柯,其则⑤不远。’执柯以伐柯,睨⑥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⑦,改而止⑧。忠恕⑨违道⑩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注释】
① 为道:修道。
② 远人:远离人们。
③《诗》:指《诗经?豳(bīn)风?伐柯》。
④ 伐柯:砍削斧柄。柯:读作可,kē,斧柄。
⑤ 则:法则,这里指斧柄的式样。
⑥ 睨:读作腻,nì,斜视。
⑦ 以人治人:用人的心态、想法去治理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思。但这里应该是指正面的意思。
⑧ 改而止:如果改变之后能够合乎中庸之道,君子之“治”也就完成了。“止”:停止,完成。
⑨ 忠恕:儒家的基本伦理思想。忠:尽己之心。恕:推己及人。
⑩ 违道:离道。违:离,不一致。
不远:很近。
诸:之于。
【译文】
孔子说:“道存在于人们之间,并不远离大家。如果有人修道却故作高深,显得这个道高不可攀,那肯定不是真正的道。” “《诗经》说:‘砍削斧柄,砍削斧柄,斧柄的式样就在眼前。’握着斧柄砍削一个木头做斧柄,如果你斜眼看去,会觉得两者相差很远,(其实二者很相似)。所以,君子总是根据不同人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治理,只要人们能改正错误,(实行中庸之道),君子的治理工作也就完成了。做到忠恕,离这个中庸之道也就差不远了。(什么叫忠恕呢?)如果强加到自己身上自己都不愿意的事,(由此推想到别人也是不愿意的)那就不要把这种事情施加给别人。”
【品评】
孔颖达认为:“柯,斧柄也。《周礼》云:柯长三尺,博三寸。则,法也。言伐柯,斫也。柯柄长短,其法不远也,但执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言欲行其道於人,其法亦不远,但近取法於身,何异持柯以伐柯?人犹以为远,明为道之法亦不可以远。即所不原於上,无以交於下;所不原於下,无以事上。况是在身外,於他人之处,欲以为道,何可得乎?明行道在於身而求道也。”朱熹认为:“言人执柯伐木以为柯者,彼柯长短之法,在此柯耳。然犹有彼此之别,故伐者视之犹以为远也。若以人治人,则所以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身,初无彼此之别。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人能改,即止不治。盖责之以其所能知能行,非欲其远人以为道也。”
道不远人,道就在人的日常行为之中,因此不应该好高骛远。天地间无上的妙道就在人自身,我们有心去求道,许多时候总是找不到法门。其实大多时候,我们都忽视了入道最便捷也最首要的门径,那就是自我本身。就像拿着斧头砍木头,要做一个斧柄的话,样子、模型就在手里拿着的斧头上。君子在治理家庭、国家的时候,也应该从人情世故出发,不能违逆大多数人的情感,这就是“以人治人”,也就是从人普遍的情感、利益需求出发。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状态。因此,这里引用了孔子关于“忠恕”的思想。
儒家的“忠恕”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最能体现“道不远人”、“以人治人”的精神。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管是东方圣人、还是西方、南方、北方的圣人,都跟我们一样,面对的是同一个世界,面对的是大致相同的问题,因此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大致相同。就此而言,人在本质上并没有高低不同的本质区别,存在着的仅仅是认识天理的先后、快慢等量上的差异。所以,认识、实践君子之道,是可以反躬自省,从自身做起的。这应该是“行天道”的第一步工作。
道是天地间的正道,其存在的价值恰恰是为了人。道家认为,道先天地而生,况乎人类?道先于人类而存在,在《圣经》上也说太初有道,道先于万物而存在,但恰是人类赋予道以精神属性,人类存在后,使万物都打上了人类精神的印记,人类在创造价值,也在享用着价值,道也包含其中。人是万物之一,在天地看来,人与万物等同。因为人是万物之一,这决定了人自身内具备了同万物相同的道。换句话说,人自身就是认识的道的源泉,人自身便是道的载体。人在自身求道的角度看,自身便具有挖掘的价值及必要性。而人是万物的主宰,人具备完备的理性及意志。这表明人又完全具有认识自我的能力,并掌握了运用道去参天地之化育的力量。于是,我们完全应该立足于人自身去探求道。这十分必要和可行。若只知向外探求,那真是舍近求远了。向人自身去探求是正确的修养导向。但人自身是一个复杂概念,既包括类的整体,又包含单一的个体。探求当然是指全面的探求类与个体。但尤其值得玩味的是一沙一世界。我们更应该关注个体生命自我,更应将目光投放于自我内在的价值。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性、人心大抵相通,知己则知人。另一方面,天下最易知、最易懂的便是自我之心、自我之性,自己在想什么,自己在渴望什么,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因此,探明自己的本心、本性最容易,也最有价值。所谓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就是告诫人要立足于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