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到了犯人的滋味儿(3)

一次,一个年龄比较大的干部找我谈话,他说:“我们有的干部很年轻,甚至有的比你们的子女还小,你们难免会产生对他们的轻视。他们问话,你们不愿多说;写材料有一些句子不写上去,认为他们看不懂。这都不对。我们是有组织的,他们可能看不懂,可是我们有人能看懂。所以你们写材料要详细写;他们问你们话,你们要做到知无不言。对他们有什么看法也可以对我谈。”经过那次谈话,对照这些日子对我的处罚,我感到上下不一致,没有什么好的印象。

6月底的一个上午,郭股长提我到前楼审讯室,他说了一些鼓励我的话,并说:“这些日子你的思想很消极,什么材料也不写了,也不请求谈话了,你就这样争取吗?你不请求政府谈话,我找你来谈话,你最近有什么想法?”

“我没有什么想法,我在监号内不守制度犯了错误,受到处罚是应该的,论我的罪枪毙也是应该的,我毫无怨言。”我认可枪毙,也不能接受侮辱性的处罚。脚镣,刑具在某些犯人身上起作用,但是对我不起作用。这一点有些政府人员是不理解的。

郭股长接着说:“今天叫你写一份材料,写军统局的沿革。这个材料你过去写了一个轮廓,这次要全面写一下,有关年月要写清楚。有什么困难没有?”

我说先回去想一想,明天再写。我回到监房想了一天。对于争取的问题,我反复地考虑了一番,“往坏处打算,往好处争取。”这个方向不应改变。现在正在争取的路上走着呢,还没有盖棺论定,因此自己不能半途而废,要大步赶上前去。经过思想斗争,我决定把这部分材料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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