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这里,在丛林里,只有一个简单的目标,每天如此,那就是活着。乌娜和我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目的并不是为了到达,而是为了找到食物和水,为了活下去。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是一种新奇而又简单的存在方式。而我对丛林也越来越熟悉,丛林是我赖以生存的世界。我觉得我和这个世界之间产生了亲密的关系,这是以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对这个地方来说,我已不再是外来者了。
我越来越倾向于相信丛林是我真正的归属地,我已经成了它的一部分。我在这里的新生活的节奏和丛林里的其他生物一样——从我憎恨的地上的蚂蟥,到远处那只模糊的红毛猩猩。我很喜欢看这只红毛猩猩在高高的树间威严地晃来荡去的样子,他和我在家中的杂志上看到的那只因为家园被大火夷为平地而一脸迷茫、悲伤神情的小生物完全不同。我敢肯定,这只红毛猩猩正在跟踪我们,我经常看到他,应该是同一头红毛猩猩,他一直都在监视我们。管他呢,红毛猩猩也好,蚂蟥也好,蛇或是长臂猿也好,我已经是他们中的一员了!
再看看我自己,也像是完全换了个人似的。当我在河边抓鱼或是喝水的时候,我也会看一眼我自己。水中的男孩和当初那个在乌娜背上哭的男孩完全判若两人。衬衫早已被丛林里的树钩坏,扔掉了,现在我只穿着一条破烂不堪的短裤,而且上面的纽扣也差不多掉光了。为了不让裤子掉下来,我用在丛林里找到的藤条做了条腰带,把裤子拴好。虽然时不时还是要提下裤子,但这条腰带还是挺管用的。我看上去糟糕透了:头发几乎垂到了肩膀上,再也不是熟透的玉米的颜色,反而被漂成了白色——眉毛也是;皮肤变成了深棕色,既是被晒出来的,也混着尘土。我觉得我看上去就像是另外一个人。
目睹了自己的样貌变化后,我的悲痛被抚平了,眼泪也消失了。我开始坚信,海啸发生前的所有不幸都发生在另一个男孩身上,他和我完全不同。他的皮肤近乎粉色,每天都和童克、巴特、查理一起去上学;放假的时候就去德文的农场,开爷爷的拖拉机玩;支持切尔西队,比赛开始前喜欢吃派和薯片;并且他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而我是一名来自荒野的男孩,有一双满是老茧的手。我的脚底板坚硬得就像是皮革。我是丛林之子,而乌娜就是我惟一的朋友和家人,我只需要她。她也是我的老师,她通过举例子的方法来教我知识。从她身上,我学会了对付炎热和潮湿的方法,甚至还学会了如何对付昆虫。跟着乌娜,我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我再也不诅咒和害怕这些虫子,反而学着乌娜的做法,试着去接受它们。达到这个地步并不简单,但我一直都在努力。
我从乌娜那儿了解到,在丛林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想要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们共生的方法。你需要知道什么是危险的,什么是安全的,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水能喝。最重要的,是要和丛林的节奏保持一致,就像乌娜那样。
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条蛇,就别动,让它过去;如果鳄鱼正在河岸边晒太阳,嘴巴大张地盯着你看,那就是它在说“这是我的地盘,小心点,别挡我的路”。尊重其他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有的生物吃其他生物——比如蚂蟥就咬我——但大多数都靠吃水果过活,或者吃昆虫、青蛙,它们也不喜欢麻烦。
我发现,不惹麻烦上身的最佳办法就是随时都准备好,提高警觉性。要随时听,随时看,最重要的是要利用自己的感觉去感受。乌娜给我做了很多次这样的示范,她在这一点上堪称完美。在这方面,她真的是我最好的老师。
但是,教会我抓鱼的可不是乌娜,这得谢谢爸爸。我看到一根树枝在水里摇摆,上面挂着一个塑料袋,这一景象提醒了我爸爸曾经教过的东西。他不怎么教我他在部队里学的东西——他甚至提都不想提,但他教会了我在野外、当手边没有钓竿和钓线的时候怎么抓鱼。他拿裤子当工具,演示给我看:先把旧牛仔裤的两条裤腿用藤条扎好,在腰带那儿多扎几道;接着把裤子系到垂在水面上的树枝上,让牛仔裤完全浸没在水里。水流冲进来,裤子像吹气球一样被水涨大,就像一张网一样,而来来往往的鱼就会游进来。我当时就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好方法——尽管当时爸爸没有抓到鱼,入网的都是一些让人毛骨悚然的爬虫。而在这里,我一遍一遍地尝试着,就用我的短裤。第一次并没有成功,第二次也没有,但是到了第三次,就抓到了一条鱼。这条鱼虽然很小,但确实是一条鱼。我把它杀了,用牙齿把鱼鳞剥下来,然后直接生吃。我觉得什么东西也比不上那条鱼的美味。从此之后,只要有可能,我都会去捉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