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现实主义理念和真正利益关系的考验(6)

应该承认,对中国的改革的态度,从开始起就并不是那么一致。早在1979年初召开的理论务虚会上,人们已经就改革牵涉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开始了争论。邓小平为此撰写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强调中国所需要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中国要改革,必须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因为,历史证明,在中国,搞资本主义不仅不能把中国引导到富强,反而会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和动荡。因此改革向资本主义行不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实际是在中国改革兴起之初,为这个改革的性质划了界限。

之后,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期,中国出现过反对“精神污染”的斗争。其实质仍然是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本质的争论。但这时改革还仅仅在农村进行,所涉及的方面还没有后来那样深广。因此,所谓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并没有进行下去。但这种争论带有不可避免性。随着改革的深入,改革性质问题,势将越加突出出来。

真正将改革方向这样严肃问题摆到人们面前的,是1986年发生的学潮。这一次学生提出的口号,已不再简单的是生活待遇问题,而是所谓“民主”和“自由”了。“民主”和“自由”并不是绝对坏的事情。但当它们与“西化”观点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对改革的干扰就明显加大了。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某些变革,与政府官员中确实存在的腐败现象和社会分配不公相混杂,使得改革的矛盾尖锐化了。

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内部在1986年底学潮平息之后,提出了改革不仅有“改还是不改”的问题,更有“改到什么方向去”的问题。并且后者重于前者。从此,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口号,成为了改革的一部分。1987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因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利而引咎辞职。这是改革开始后,中共中央所做的最大的人事变动。

因此,中国改革为中美利益关系所设定的框架,实际上是有限度的。由于中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它根本拒绝任何改变这个性质的企图。在社会制度和价值标准上面,中国和美国没有共同的语言。那种认为可以通过物质交换,进而将双边利益范围扩大到思想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方面的想法,是完全幼稚的。如果还试图通过强力干涉,把自己的所谓利益关注强加给中国,那就不仅彻底毁坏了两国现实的利益基础,而且是十分危险的了。“六四”前后美国在中国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就是一种完全无视中美之间利益框架的愚蠢举动。它不仅说得太多了,也做得太过分了。这种行为,几乎毁了发展近二十年的中美关系。

因而,可以说,“六四”事件是对二十年来中美关系可靠性的一个考验。或者说,它是一块检验中美关系利益基础的试金石。中美关系稳固不稳固,它的基本框架是否明确,都在双方对这次事件的态度中表现了出来。如同中国不能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强加给美国,中国不能开动巨大的经济机器和宣传机器去干涉美国的内政一样,谁破坏了两国关系基础的现实框架,谁就要对毁坏的双边关系负责。显然,美国在事件中的表演,是对建设性的中美关系缺乏诚意的。它因而不能不为此付出代价。

同是在1989年10月31日,邓小平告诉尼克松:“中国没有做任何一件对不起美国的事”。要“结束过去,美国应该采取主动,也只能由美国采取主动。美国是可以采取主动行动的,中国不可能主动。”对于损害了中美关系的责任方,这种要求是严正的。在“六四”背景下中美关系遭受的挫折,中国没有责任。中国的改革要寻求中国的现代化,这没有错。中国要保持国家的统一,要维护国家的稳定,要极端珍重自己的国格,这同样是不受干涉的权利。因此,如果有人要破坏中国的稳定,要推翻中国现存的社会主义制度,就“只能激起中国人民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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