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信息化的浪潮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和体制机制运行模式,社会组织虚拟化、扁平化了,体制机制平等化、互动化了,临时性的组织和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凸现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执政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就必须与时俱进,要顺应并依托信息技术,不断丰富、探索各个层面的民主的实现形式,进一步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比如,在政党内部要健全和完善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内监督机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完善党内领导体制、选举制度;在执政过程中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得执政过程中的各项决策真正能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建立起最大限度地及时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要求、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智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通过体制与制度安排予以保证;在社会层面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等。
(三)信息时代是社会大众权利意识普遍觉醒,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广泛交往的时代,对党的执政资源和执政方略提出了新要求,依法执政要有新进展
对于执政党来说,掌握执政权本身就是重要的执政资源。但是进入信息时代,“法律”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甚至成为了比“权力”资源更重要的执政资源。夯实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法理基础,充分依靠法律、运用法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信息时代不仅仅是信息广泛交流的时代,也是社会群体广泛产生,各种交往关系空前活跃,各种社会性活动此起彼伏的时代。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出于不同的阶层群体意识、不同的利益获取与维护模式,肯定会发生各种形式的冲突与问题。面对社会利益的逐渐多元化,政党在执政时就不能简单地只使用行政权力去“命令”,可能更多的是要从法律方面去讲“协调”与“协商”。党的执政能力高与低不仅仅表现为刚性的控制与自上而下的指令,更体现为社会动态有机的和谐和群众自觉自愿的认同,体现在法律的自觉维护和法治的自觉践行。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方面取得新进展。党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善于通过法律正确认识、选择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依法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善于通过法律的实施,保护合法利益,抑制非法利益,实现利益整合,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利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信息时代的执政党要成为学习型的政党。中国共产党要勇于学习各种新的信息技术,善于用新的信息技术来为政党更好地执政服务。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与网络相距较远,或者说网络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其实马克思主义就是建立在现代科学进步的基础之上的。恩格斯说过,科学发展中的每一个新发现,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所以,中国共产党人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决不应该拒绝网络这项当今世界最重要的科技发明。要通过有效运用网络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让信息技术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的利器,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