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三大改造的完成(2)

1955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在杭州召开了15个省市委书记会议。会议提出1956年发展到100万个社的意见。6月中旬,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批准了关于到1956年合作社发展到100万个的计划。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以此为标志,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

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1956年1月,毛泽东主编并亲自写了两篇序言和大量按语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公开出版,进一步推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随后,农业合作化运动急速发展。到1956年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到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农业合作化速度之快,甚至超过了毛泽东的估计。至此,原来计划用3个五年计划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现在不到1个五年计划就提前完成了。

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中,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既不像农业合作化那样汹涌澎湃,也不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那样震天动地,而是在前两者所形成的社会氛围的刺激和影响下,快步跟进,也快速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

由于我国现代工业起步较晚,1949年建国以后,手工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建国以后,党和政府在积极恢复手工业生产的同时,即重视通过合作组织来促进手工业走向现代化和集体化。

1950年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会议期间,刘少奇、朱德都曾到会讲话。到1950年年底,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326个,社员26万人。

当时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二是手工业供销合作社;三是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到1952年年底,全国共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600多个,社员达到25.7万人,年产值将近3976万元。

1953年11月20日,第三次全国手工业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朱德在会上作了《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报告》。会议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确定了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和政策,即“在方针上,应当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在组织形式上,应当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方法上,应当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在步骤上,应当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会议还确定手工业合作化的对象是手工业独立劳动者、家庭手工业者、手工业工人;发展合作社的重点应是手工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和集镇。

从1953年至1955年上半年以前,手工业合作化并不存在快速发展的条件,党和政府也没有加速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设想。手工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时间就是1955年7月31日。在这天由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他在报告中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农业合作化运动步伐继续加快,对手工业产生了强烈影响,手工业合作化也随之迅速地达到高潮。特别是1955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序言中说:“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速度问题,在一九五六年上半年应当谈一谈……”以后,手工业合作化大为加快。据统计:1955年6月至12月半年内,全国手工业合作组织就从4.98万多个发展到6.46万多个,增加了近30%;社(组)员从143.9万多人发展到220.6万多人,增加了53.5%。12月21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根据中共第七届六中全会(扩大)的精神和社会主义高潮的新形势,研究确定了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基本完成全国手工业合作化任务,提出了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规划要求1956年组织起来的社(组)员达到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0%,1957年达到90%,1959年至1960年全部组织起来。其中生产合作社社员占全部社(组)员的比重:1956年要求达到40%,1957年达到60%,1959年达到95%,1960年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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