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远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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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二次发病的时候,贝卡十三岁。

青春期是场噩梦。人人都说她会减掉婴儿肥,但是没有。没有突如其来的成功,她从未瘦下来。

她十岁的时候,第一次问母亲蛋白质和汽化器的区别是什么。她列了与健身、减肥相关的书单,作为自己的圣诞礼物和生日愿望。“为什么我这么胖?”她问,“家里其他人都不胖。”

他们尝试了多种办法——咨询营养学家、内分泌专家、针灸医生;给她买运动装备,办女子健身俱乐部的会员卡;买电视购物推荐的高级健身器材和高科技塑身用品。统统都是徒劳。

蒂姆说尽了作为父亲所能说的全部的善意谎言,夸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晚间,他暗自琢磨,为何她不能瘦下来。珍妮和他时常讨论贝卡的体重问题,也时常讨论她的好成绩和坏脾气。他们担心她得了饮食疾病,可她却是复杂的个案。她带冷豆腐做午餐。她设好闹钟,早起跑步。她十二岁的时候,上七年级,每天穿着黑色紧身衣和羊毛背心跑三公里。她把定制的塑身衣穿在运动服里面,想象着汗从她白花花的脂肪分子中流出。塑料包和皮肤摩擦发出油腻的咯吱声,但她不在乎,她特别喜欢这种辛苦劳动获得收获的充实感。这一切,都发生在她开始戴鼻环、留几缕长发、午夜时分去吃罐装奶油之前。

散步的时候,贝卡会绕着附近的小学兜圈。粉红色的泥墙上绘满壁画,大门前的电子显示屏每天传递来自校长办公室的信息。现在,每天都重复着一句话:同学们,暑假快乐!明年见。

那是在她上大学前的那个暑假。她穿过宽阔的插着标杆和画好球场边缘线的柏油空地,走到孩子们跑接力赛、玩儿童足球的草地上。走过棒球内场的背面篱笆墙,有一条通向树林的小路,小路的尽头是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一尊雕塑和一把长椅。小路上有六尊类似的雕塑——其中一尊是钢制的珍珠粉色的橡皮擦,和树一样高;还有一尊叫抽象仙人掌——是村规划委员会在一次文化拓展项目中安装的。她跑过一座小桥,进入最后一片空地,停了下来。热气瞬间升腾。拼命跑步激发出的所有生理反应在她耳中轰鸣,混杂着夏日的虫鸣。她认出了那条睡袍,白色棉质面料,上面有橙色条纹。他蜷缩在“微笑的铜太阳”基座边,脸上沾着土。他赤着脚,脚底血迹斑斑。她转身,跑回家,叫醒母亲,跟她说父亲在雕塑小路上睡着了。

贝卡走后,他醒了。极度恐惧将他惊醒了——抑或是,他在极度恐惧中惊醒?很难辨别。他发疯般地坐起身子,像是在应对周围袭来的危险。起身太快,他有些眩晕。慢慢地,他回忆起自己身在何处,如何而来。前一天晚上,他把一个垃圾桶从院里推到街边;早起,他又推了一个。一共三个。走到一半的时候,他知道自己不会回来推第三个了。他能感觉到身体的信号,就像癫痫病患者知道自己的发病前兆一样。当癫痫病患者感觉到自己要发病时,会为即将到来的不幸感到沮丧和心痛。复发了。他已经将第一次发病时那噩梦般的四个月从记忆中抹掉。有限的事情,可以被忘记。但是,现在,无可否认的是,旧病确实复发了。慢性病,前途未卜。浑蛋,他暗自咒骂。别把我从家里带走。家里还有垃圾,珍妮等着我去处理它们。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生理反应:糟糕透了。他需要找到这一切的意义,一个道德神话:我这个白痴,我这个无知的大白痴。我昨晚就应该预料到发病的可能性。我应该早点下班回家,和珍妮一起享受家庭时光。在街角,他放开垃圾桶,然后继续前行。他走过邻居家门前,赤脚走在22号公路上。他走过超市,空荡的停车场里发出阴森的暗光。他走过韩国浸礼会教堂附近的购物中心。晚间行车的司机看到他,都以为是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人穿着棉质睡袍在路边游荡。他低头看自己的双腿,就像在观看一个录像片段,拍摄角度正好与当事人的视线一致。那是一种无助的感觉。刹车失灵,方向盘被锁,自己完全被疯狂的“行走机器”所摆布。这是一种恐慌的感觉。在“行走机器”的带领下,他来到防护森林的南边入口。在工作了十四个小时后,又徒步行走了五六公里,他体力不支,瘫倒在空地上。电影切换镜头的工夫,他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又能站起身来,耳边充斥着聒噪的虫鸣,前额被汗水打湿,两膝颤抖,两脚抽筋,两腿酸软。身穿睡袍,怎么好大摇大摆地走回家去?

从那以后,蒂姆又开始定期看医生了。十三个月后,他才康复。

在珍妮将他从非洲发廊接回家的当晚,他敲了贝卡的房门。“我能进来吗?”他问。贝卡的沉默通常表示不满的许可,蒂姆推门,用眼神征求她的意见。她靠着床头架坐起身来。

“你想干吗?”

“道歉。”

“道什么歉?”

他坐在床边。“为忽略你而道歉。”

她屈膝,用双臂抱住两腿。在她穿着的黑色运动裤下,大腿的痕迹很明显。

“请让我解释,”他说,“我有一种为你和妈妈提供富足生活的责任感。我努力工作,为的是让你们生活有保障,不缺衣少食。”

她审视地看着他:“我不觉得那是你拼命工作的原因。”

“为了让咱们生活得更好,”他说,“我必须放弃一些机会。”

“什么机会?”她问,“比如说你想在‘左岸’当画家的机会?”

“我指的是,一些和你相处的时间和机会。”

“还是你成为宇航员的机会?是因为我,所以你不能当宇航员了吗?”

“我其实很想多花些时间陪你,”他说,“而且,你妈妈也希望我能抽出更多时间和你们在一起。”

“这样她就可以对我唠叨完,再接着对你唠叨?”

“贝卡,”他举起手,“让我说几句话,好吗?”

她皱了皱眉,不说话。

“但是过去的几年时间有点不一样。”他说。

他看着眼前的空鱼缸,里面装满了摇滚徽章、狂欢节珠子、CD碟和香烟纸。

“怎么不一样?”她问。

“过去的几年里,我并没有真正地想陪在你身边。”

他转身,看着她,身下的床单被揉成一团。她没动。很久以来,他们都没有机会静静地在对方身边,总在走动、总是话没出口就离开。现在,他们注视着对方,似乎是被遗忘多年的对方的面容吓到了。

“我爱你,胜过爱世界上的任何人,”他说,“但是我不在乎能否见到你。我不理解你所处的成长阶段,还有你喜欢的平底运动鞋、发型和音乐。”

“嗯,对,太难理解了,披头士的音乐。”

“你不只听披头士吧。”

“嗯,雷蒙斯[ The Remones,雷蒙斯乐队,成立于一九七四年,被认为是朋克音乐的先行者,也是美国的第一支朋克乐队。

]也很难理解。”

“关键是,我想逃避自己的责任,我以工作为借口来避开你。”

他说他很担心。他不奢望她做任何答复,或者她能够原谅他,甚至理解他。他只是想说清楚。他离开房间时,她什么都没说。

她看到他坐在厨房操作台旁,无精打采地盯着一个橘子,闷闷不乐,也不说话。他从她房间里出来只不过一小会儿,最多五分钟,他的自责情绪就笼罩了整个厨房。每当他情绪低落,缩在大衣里,背着背包时,她就恨不得将他的消极情绪全部赶走。他虽然活着,但已经死了,行尸走肉般。他在担心,怕自己再也不能去工作。这让他着急上火。他根本就没生病。

“你觉得我很在乎?”她问。

他从凳子上转过身。她踩着门口的滑道,穿着破烂的法兰绒T恤,光着脚,双手放在大腿上。

“你认为这么久以来我就是在等一个道歉吗?我就那么在乎你的想法或者做法?”

他把手放进自己的羽绒大衣兜里,垂头丧气,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在被自己的女儿教育。

“你道歉只不过是因为你又发病了。如果没有,你连想都不会想。哪怕从我上中学开始,你就吸毒,神志不清、浑浑噩噩,我也一样生活。你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爸爸。”

说完,她转身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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