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产商阶层的崛起(1)

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宣告了这个阶层的悄然登台。

2003年6月13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即著名的“121”文件),遭到被调控对象的强烈质疑和反弹,使这个当时看来极为严厉,并开启了此后信贷调控先河的文件,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万通控股董事长冯仑当年评论说:商人的声音首次大过了政府(部门)的声音。

冯仑所说的“商人”,就是地产商。2003年这些商人对“121”文件的成功反扑,标志着他们作为一个阶层的初步崛起。

2005年8月15日,央行金融市场司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发表了《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建议取消住房预售制度,实行现房销售制度。这个建议再次遭到地产商及其盟友的激烈狙击。建设部新闻发言人8月24日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据,称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地产商阶层又一次大获全胜。

地产商什么时候成为一个阶层了?正统的社会学者肯定要嘲笑我的无知。他们会教育我:你可以称他们为一个群体,一个集团,就是不能称其为一个阶层。是啊,连天天挂在老百姓嘴边的“中产阶层”都未获正式承认,哪里来的地产商阶层?

地产商,香港人称为发展商,深圳、广州从之。文件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学名是房地产商,又名房产商,常用名开发商。“地产商”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用的一个名称,没什么理由。

既然文件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地产商应该是房地产企业的总称或泛指。但在民间,甚至部分官方话语体系里,地产商(或开发商,以下从略)已被拟人化,被借喻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高层,通常是指开发企业总经理、董事长一级,但有时副总也包含在内。如,“张某某最近去做地产商(副总)了”。所以,地产商有时指物,有时指人,看语境。

我不会跟社会学者去辩论,但我就是要称这群人为地产商阶层,虽然全国有多少地产商尚无确切数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多年没有公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统计数量。按照未经官方证实的说法,全国大约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万多家,以平均每家1位董事长、1位总经理、3位副总经理计算,全国大约有30多万地产商。

房地产界有不少创造性的模糊说法。譬如,在描述城市时,喜欢分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线城市、四线城市,但又不告诉受众一线、二线、三线、四线城市的准确分类,大有“我就这么一说,人就这么一听”之意,让受众自己去猜。借用这种模糊说法,著名(或者说一线)地产商没有几个,知名地产商也不多,大量是三线四线的地产商。假如要让我弄一个地产商的排行榜,我不会干,那样太得罪人,像大学排行榜似的,再说我也没学过统计学。“30多万地产商”只是个估测,别跟我较真数字的科学理论基础。  

我坚持地产商构成一个阶层的说法,主要是因为,这个阶层有着突出的群体性社会特征,行业、身份、财富这些共同的社会符号且不必说,连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也能梳理出其他群体不具备的一致性,何况还有日益不可忽视的社会地位。可以套用以上特征(行业、身份、财富和生活方式等)的人群,有IT(信息技术)高层,但他们只能称为“IT精英”,而不能称为“IT阶层”。

在这个逐渐以财富来衡量人的价值高度的时代,地产商的财富为他们提供了物质社会中的世俗话语权。胡润在2010年“胡润内地百富榜”里说,房地产是话语权最大的行业。而发声的自然是地产商们。这个群体所处的行业是所谓的“支柱行业”,关乎国计民生;这个群体的财富令所有人侧目,当他们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哪怕你如此厌恶他们,哪怕是假装,你也不得不倾听他们发出的声音。这就是阶层的力量。你可以对他们表示由衷的不尊重甚至憎恶,但你无法忽略他们的存在。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其所向披靡的社会关注度。试问,哪个行业、哪个群体具备地产商的这种社会关注度?明星的社会关注度高吧,连明星也要向地产商致意。2010年9月18日傍晚,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武汉参加完一个论坛,匆匆往机场跑,但是武汉大堵车,老任在路上待了3个多小时,连改签的航班也没赶上,因此大骂武汉的交通。其实,他这么心急火燎地赶回去,是因为张曼玉要请他吃饭。请记住:是张曼玉请任志强吃饭,而不是任志强请张曼玉吃饭。当然,因为任志强是个男人,单还是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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