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金的人生在1968年4月4日下午6时左右终结了。这天,马丁·路德·金和他的几名助手在下榻的洛兰宾馆306房间内进餐。这个时候,天色还早,所以,他们并不着急。马丁·路德·金似乎没有心思吃东西,他正在思考着晚上举行的一次关于黑人权利的集会。这顿晚饭结束后,马丁·路德·金就走到阳台上,把臂肘支在栏杆上面,他还在思考问题。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声刺耳、清脆的枪声响起,这枪声太快,在空气中根本就没有回音,马丁·路德·金似乎被这枪声吓了一跳,他站直了,但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一凉,他下意识地去捂自己的脖子,疼痛开始传遍全身,他知道自己中弹了。但已经无济于事,他慢慢地倒在了地上。
他的助手们急忙报警,几分钟后,一辆白色救护车疾驰而来,撕肝裂肺的笛声划破长空。可惜,为时已晚。在路上,马丁·路德·金就已经死掉了。下午7时零5分,医生宣布,由于子弹炸开了大动脉血管,切断了颈椎,马丁·路德·金死亡。这一年,这位黑人民权领袖不过39岁。
联邦调查局在救护车走后几分钟,就赶到了事发现场。
调查开始了。有价值的信息不断传来。
洛兰宾馆的一位叫查尔斯·史蒂芬斯的房客告诉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说,他听到一声枪响后,打开自己房间门想看看是怎么回事,突然撞见一个男子跑过过道,手里拿着一个包袱。史蒂芬斯对联邦调查局特工详细描述说,此人30多岁,身高5尺10寸左右,不胖也不瘦,衣服的颜色很低调。据查尔斯·史蒂芬斯的看法,此人很可能就是那个凶手。
仅一个小时后,全世界的电视屏幕上到处都是联邦调查局特工雷厉风行调查工作的身影。4月5日凌晨,联邦调查局就对外正式宣布已掌握破案线索,并列举了罪证。联邦调查局确定,凶手是在洛兰旅馆对面的一家名叫贝西·布鲁尔的公寓里射出那颗子弹的。该公寓的负责人回忆说,4月4日下午3点15分,一个男子用约翰·维拉尔德的名字登记住宿,并要求安排一间正对着洛兰宾馆的房间。这个青年人当时要了那房子后,居然一次就给了他一周的租金,可是,那天晚上6点多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看到这个豪爽的房客了。
卡尼普游艺场老板同时也作证说,因为他与布鲁尔公寓相隔几座门,所以听到枪响后立即跑出来,看到了查尔斯·史蒂芬斯看到的那个穿着深颜色衣服的人,此人当时正沿街向南奔去,然后跑了不久后,就把一个包袱扔到了行人道上。不一会,此人便开着一辆白色“野马”牌的小汽车朝相反方向飞驰而去。
联邦调查局特工人员后来找到了捡到那包袱的人,那人主动把包袱交给了当地警察。联邦调查局从包袱里发现了一支雷明顿公司制造的760型“打猎能手”式步枪,还有一架望远镜和一个拉链式蓝色手提包。提包里装着洗漱用品、一条男短衬裤、两罐啤酒和一个标有田纳西州孟菲斯约克枪械公司字样的纸袋,以及一张1968年4月4日的约克枪械公司售货发票。包袱立即被送到联邦调查局华盛顿总部交给技术部门鉴定。
三天后,联邦调查局宣布,他们查出了那个包袱里的步枪、望远镜,甚至啤酒罐的来源。那支“雷明顿”牌步枪是嫌疑人购买于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海空军需商店,购买者的名字叫哈威·斯塔尔沃·格拉特。他于这年的3月29日买了一支步枪(这只是一只普通步枪),可在第二天,他又回到商店,用第一支步枪换了包袱里发现的那只火力更大的“打猎能手”式步枪。他给当时那个售货员的解释是,他的一个哥哥要到威斯康星州打鹿,所以需要一支穿透力更强的枪。售货员向联邦调查局提供了此人的体貌特征,证明与众人目击的嫌疑犯十分相符。
那架望远镜是马丁·路德·金遇刺的当天下午4时左右被卖出的,而购买者的体貌特征也和联邦调查局特工人员掌握的情况吻合。至于那两罐啤酒,则是从密西西比亚的南黑文米诺商店购买的。
另外,特工人员也找到了那辆“野马”车的车主。那辆白色“野马”牌汽车是1966年出厂的,且在1967年8月29日被一名叫哈威·斯塔尔沃·格拉特的人买走。与此同时,亚特兰大市的警察找到了那辆被丢弃的小汽车,在车里发现一本地图册和一张亚特兰大市街图,上面清楚地标出了马丁·路德·金的住址,马丁·路德·金领导的南方基督教领导人大会总部所在地也被画上了记号。
联邦调查局在最短的时间内叫来指纹检验室的技术专家,这些专家将嫌疑人留在贝西·布鲁尔公寓里和汽车里的指纹进行仔细辨认,他们惊喜地发现,这个人在联邦调查局指纹档案中有记录。编号是“405,942G”。“405,942G”指纹档案这样写道:“詹姆斯·厄尔·雷,1928年3月10日生,伊利诺斯州奥尔顿人。”
联邦调查局立即查找此人的犯罪资料。资料显示,詹姆斯·厄尔·雷中学未毕业就于1946年应征入伍,在当时的联邦德国服役,后因“不适应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1949年,他在盗窃一架打字机时被抓,坐了三个月的牢。1952年,他又因为抢劫出租车司机再一次被捉。获释后,他又洗劫一家杂货铺未遂,被判刑20年。在服刑的13年中,这个总被捉住的人数次企图逃跑,结果被增加刑期到48年。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他还应该在监狱里,但他已经越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