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谷岳和刘畅分别看过一部电影,叫“走进荒野”。他们还一起聊过这部电影,都很欣赏电影里面那个小伙子,也为他的死感到惋惜。
这部电影改编自一个真实的故事:1992年,品学兼优、身为运动健将的美国大学生克里斯托弗从艾默利大学毕业,面对前途无量的就业机会,他却选择了一条令身边人匪夷所思的人生道路——抛家弃业,将自己的两万四千美元存款全部捐给慈善机构,把剩下的现金也烧了,开始在美国流浪,到处打零工,心目中向往着阿繺-斯加的大自然。他一路搭车,终于来到阿繺-斯加,躲到多尔顿公路旁的荒野里独自生存——他想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在纷乱的现代世界中找到自己。他穃-山越岭,栉风沐雨,与自然为伍,与野兽抗争,却因吃错了一种蘑菇,无法呼救,得不到医治,丧身在荒野中。他死的地方有一辆废弃的大巴,这辆大巴是多年前猎人的临时住所。
来阿繺-斯加之前,谷岳和刘畅希望能去看看那辆大巴,看看小伙子当年生活过的环境。那个地方与公路的直线距离是五十多公里,步行需要两天,而且要蹚过三条河。劳伦斯开车路过,谷岳和刘畅希望至少能在附近转转——没有帐篷和睡袋是一大遗憾,今年夏季雨水也多,蹚过那三条河非常困难。他们此前听说,就在两周前有一个男孩淹死在附近的河里。自从《走进荒野》播出后,每年都有一两百人专门去看那辆大巴,那里几乎成了美国户外运动的一个朝圣地。
这个故事现在在美国很有名。但是在阿繺-斯加,多数人瞧不起这个年轻人,觉得他太大意、太傻了——他当初吃错蘑菇,想试着走回城市,可因为河水高涨,走不回去了,其实只要沿河走几公里,就有一个地方可以轻易渡河。只是不知道他当时的体能是否允许。
之所以一定要去拜访这位主人公,是因为阿繺-斯加的荒野确实是一个解脱心灵的地方。每个男孩子心里都埋藏着浪漫主义的激情,都曾希望能像他一样,抛开世俗的一切,抛开社会的压力,真正去做大自然的一分子。没有手机,没有上司,没有身份证,甚至没有亲人,只是一个人在荒野中呼吸。面对饥饿、寒冷甚至死亡,感受自己最真实的存在。结局虽然悲惨,但是仍有很多人敬佩他,把他当成精神力量的源泉。
他们在费尔班克斯搭车的那位大姐曾说,拍电影的时候,导演采访过她的弟弟,她弟弟当时就住在那附近,那个男孩的丧生地。大姐说,这个男孩太傻了,去野外生存又没作好准备,不知道碰到困难以后该怎么办。人们看好莱坞的电影,或者看探险的书,觉得这些事很浪漫很刺激。但是到了事发地,当地人的看法完全不同——荒野一点儿也不浪漫。在这方面,谷岳很欣赏前面提到的奈利,她比电影里的那个年轻人要聪明得多,她不莽撞,很理性——有梦想是好的,敢放下是好的,但是不能冲动,要作好充分的准备。
他俩想徒步接近那辆大巴。河水不深,只是没膝,但是冰凉刺骨。两周前的那个男孩,就是在这一带出的事。刘畅了解一些户外知识,知道在这样冰冷的河里走不了几步,腿就会僵掉,倒下来被水冲走。所以不需要很深的河,也能把人淹死,关键看水的温度。
他俩走到了距离大巴约三英里的地方,被那条河阻断了行程。他们把包里的白酒取出来,一半洒在地上,一半分着喝了。朝着大巴的方向,他们还点了三支烟,算是敬了三炷香。
刘畅随探险队到长絓-源拍摄的时候,也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他们在河边发现了尸体,死了一个月了,而且只是一个人。一般登山的人都有同伴,一个人暴尸荒野,很不正常。他们通过网络找到了这个人的信息,他是患有严重肾病的人,生命只剩半年时间,他选择了一个人走去长絓-源,将生命结束在荒野里。
刘畅在日记里写道:我一直对死在长絓-源的这个人以及这个故事感兴趣,后来才知道了《走进荒野》的这个美国男孩,发现他更早、更极端、更忠于自己的追求。一个人要做到极致是困难的。我们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完成这次艰苦的旅行?我和谷岳常常讨论这个事情,甚至还发生过争吵。挑战极限完成自我,还是力所能及地去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每个人的路可能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