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埋葬在地下室的初恋(2)

那天我听到的声音。我为了祛寒不停踏脚,在路灯下等待,忽然听见男人低吼,女孩闷声尖叫,还有碰撞声。恋爱中的少年精虫冲脑,看什么都戴着玫瑰色的眼镜。我以为男欢女爱无所不在。我想我当时一定认为自己和萝西如此迷恋对方,那一种氛围会像春药弥漫在空中。

那一晚,一切都聚在一起,在自由区盘旋,让每个吸到的人陷入疯狂:疲惫的工人在睡梦中互相拥抱,街上的青少年忽然彼此接吻,仿佛不吻就活不下去。老夫妻吐掉假牙,撕扯对方的法兰绒睡衣。我以为自己听见的声音一定是情侣在做那档事,其实并不一定。

我费了好大力气才说服自己,萝西或许是要和我碰面的。倘若如此,那字条表示她很可能沿着凯文的路线来到十六号,而箱子则表示她再也没有离开。

“走吧,”我打断凯文,他还在发短信(“……才不在乎,只是她奶大得……”)。“我们去妈妈不准我们去的地方玩吧。”

十六号比我想象的还要残破,大洞一路延伸到屋外台阶,因为建筑工人从这里将壁炉拖走,两侧铸铁栏杆也被人偷了,要不然就是那住屋王连栏杆也卖了。写着“莱瓦瑞工程公司”的大招牌坏了,从天井落到地下室窗边,所有人都懒得捡。

凯文问:“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还不确定,”我说,这是实话。我只知道我们跟着萝西,一步一步看她带我们前往哪里。“找到就晓得了,对吧?”

凯文用手指将门推开,小心翼翼往前窥探。

“假如没先受伤送医的话。”他说。

大门里,阴影交错纠结、层层叠叠,微弱的光线从四面八方渗了进来。从房门半拆的空房间和楼梯转角的肮脏窗户,或随冷风从高高的楼梯井洒落玄关。我拿出手电筒,这么做或许离谱,但我还是喜欢防范于未然。

我爱穿皮外套,除了因为它很舒服,几乎永远不会坏,还因为它口袋颇多,装得下所有基本必备品:采指纹用的菲菲相片、三个塑料小证物袋、笔和记事本、瑞士刀、手铐和一个迷你美格光手电筒。我的点三八左轮手枪收在特制枪套里,安安稳稳插在我背后牛仔裤腰带下,没有人看见。

“我不是开玩笑,”凯文抬头眯眼看着漆黑的楼梯。“我讨厌这样,只要一个喷嚏,整栋房子就会压到我们头上。”

“组里在我脖子上装了全球定位系统,他们会把我们挖出来的。”

“真的?”

“假的。有点男子气概,小凯,不会有事的。”我说着打开手电筒走进十六号,感觉空气中飘着几十年的尘埃,不停移动、翻搅,在我们四周螺旋向上,有如小而冰冷的漩涡。

楼梯因为我们的重量而弯曲,吱嘎作响,但却挺住了。我从楼上客厅开始。这里是我发现萝西字条的地方,而根据老爸和老妈的说法,也是两个波兰小子发现手提箱的地点。他们拆卸壁炉留下一个参差不齐的大洞,洞周围的墙壁满是褪色的涂鸦,写着谁爱谁、谁是同性恋,还有谁去死。壁炉正要送往某人在勃斯布里吉的宅邸,而我和萝西的缩写还留在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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