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要权必须有度

直接要权就是触怒龙颜,而巧要权则会尽显忠诚。

曾国藩在治丧期间向清廷要权这一事件,差一点就断送了他一生的前途,对此他也做出了检讨和改善。在经历了这件事情之后,他在很多方面都有了所谓“度”的权衡。因此,曾国藩对此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有了更好的把握。

在曾国藩的处世经中,对于皇帝的态度大体有四种:首先便是以死效忠;然后逆来顺受;而当无奈的时候,能缓则缓、能拖则拖;最后则是在有所欲、有所求的时候,一定要委婉言之。

这些使得曾国藩在朝廷对他不得不选用而又不能不怀疑、提拔又削弱的夹缝中稳住阵脚,并从中获取权力。

咸丰二年(1852年),曾国藩初次办团练,所以他充满了希望与激情,他一心要把湘军的声势做大。他想尽所有办法招兵买马、严格训练,以最为英勇的湘军来打败太平军,建立整个清王朝最好的功勋。

湘军慢慢地成长起来,但是清廷却对此心存忌惮,所以总是有意阻挠曾国藩。在曾国藩最困难的时期,无职无权、兵微将寡、每战每败。此时,曾国藩有了养士的想法,身为知识分子的他深知幕僚的重要。但是要充当当时正处于艰难阶段的曾国藩的幕僚是要担当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幕僚并不多、办事机构也较少。

因为清廷对曾国藩的猜忌,所以对他是不理不问。曾国藩经常在朝廷面前夸耀湘军水陆师的战功,以此来引起清廷的重视。可越是如此,清廷就越是害怕湘军的威胁。所以,清延便把李续宾、杨岳斌的湘军水陆师交由湖北巡抚胡林翼来掌握,如此便保险得多。

就这样,本来想要权的曾国藩非但没有得到权,反倒是湘军被清军取代。自此,曾国藩便接二连三地向清廷上奏,而朝廷却不予理会。

这一回合的要权斗争,曾国藩完全处于下风,因为他此刻要权的方式太裸露了。对于曾国藩要权的方式,朝廷只会觉得他目无朝廷、狂妄自大。而后来接连的奏折显得更直接、更暴露,这样会让朝廷更加厌恶。

但是后期的曾国藩则明了其中的真谛,所以他向朝廷的请求大都避免正面提出,而是旁敲侧击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不仅让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又不至于让清廷难堪。

咸丰七年(1857年),曾国藩于九江劳师后的上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奏折中,他反复强调李续宾、杨岳斌所统率的湘军水陆师是自己的,只是因为紧急情况才会增援于湖北胡林翼,而湖北省城武昌已经收复,湖北蕲州、黄州沿江城市也已经克服。

其实,曾国藩是在暗示李、杨统率的湘军水陆师已经可以拨还给自己了;此外,他也赞扬了李、杨水陆师的赫赫战功,为自己邀功,从而抬高了自己的地位;接下来便是其要害所在,曾国藩没有说自己是李、杨水陆师的司令,而是为李、杨湘军请饷、催饷。

这里面曾国藩没有一处明确地表示他要求清廷把李、杨的水陆师归还于己,而是拐弯抹角、绕来绕去,而清廷最终也准奏了此折。

曾国藩在经过几年与地方官吏和清廷的权衡交涉后,经过在原籍一年多守制期间的反思,再度出山的他比以前老练圆滑了,要权也高明了许多。此后,他的官位和权力不断提升,这和他高明的“争官要权术”十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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