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贪为耻

为官不贪是对为官之人的最基本要求。在官场中,曾国藩一直坚持“当官以发财为耻”的信念,所以每年除了俸禄,几乎没有什么额外收入。

曾国藩中进士时,祖父对他说:“你点翰林,为官不要贪,我家今后仍靠作田为业,不靠你吃饭。”

曾国藩将这番话作为一生的训示,他曾发誓说:“我从三十岁开始,便以做官发财为耻辱,以官宦公饱私囊,为子孙聚敛财富为耻、为羞。因此我立下誓言,此生决不靠做官发财,为后人敛集财富。神明作证,我绝不食言!”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因为处理满族秀才闹事的案子,遭到了满族大臣的弹劾。为了平息众怒,道光皇帝对曾国藩进行了惩罚,将其由二品官员降为四品。官位虽然不及以前,但是曾国藩的实权却大了起来。当时,曾国藩的名声很响,京城之中,没有人不知道他,所以前来拜访的人越来越多,求字求文的人也不少,但是他却从不收钱。

有一天,唐轩拿账本给曾国藩过目。唐轩说:“大人,您上个月光给人写字用的纸墨钱就有20两银子,可是给出去的字却分文未收,这就是白扔钱啊。咱们的账上现在只有12两银子了。”

曾国藩笑着抚慰唐轩说:“没关系,咱们省着点用,够撑到下个月发俸禄的时候了。以后每顿饭可以只吃素菜,这样可以节省一些钱。”

唐轩说:“大人,同样是为官,恐怕只有您的收入最少了。”

曾国藩点了点头:“我要是想挣更多的钱,就不会做官了,像左宗棠那样开几个店铺,哪年不赚几万两银子啊?当官要的就是名声,如果为了钱而毁了自己的名声,那还不如不做了。很多人看不透这一点,所以不能做一个廉明的好官。其实廉和贪就好像是一对兄弟一样,一不小心就可能将自己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啊。”

曾国藩在京做官十四年,俸银极少,后来,皇上让他去四川任正考官,得到为官生涯中最高额的俸银,不久便寄回乡。

官至大学士后,曾国藩仍清廉如故。三十岁生日时,曾国藩缝了一件青缎马褂。平时不穿,只有在庆典之日或是过新年时才穿,这件衣服到他死后,依然像新的一般。日常穿戴曾国藩通常是旧衣布鞋,还幽默地说:“古人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以吾视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之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

曾国藩不仅一生坚守清廉,对儿女也同样要求他们俭朴度日,他规定,嫁女压箱银为二百两。嫁女如此,娶媳也同样如此。

曾国藩一生“不要钱”,实指不贪,不要非分之钱。“不贪财,不苟取”,就是曾国藩的为官信条。

自古以来,为官者无数,可是为官不贪者又有几人呢?贪官自然不会有好名声,不被人们所信服。如果因为贪婪而毁了自己的好形象,那么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这就等于是堵住了自己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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