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将法定义为:“君臣上下贵贱皆发(法)焉,故曰法。”在《管子》一书中,“专制”的反意词为“亏令”,都是死罪,《管子·立政第四》中说:“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不足曰亏令,罪死不赦。”意即检查法令文件,有与太府所存不符的,多了叫做“专制”,少了叫做“亏令”,都是死罪不赦。他还论证说,独断专横的国家,必然疲于奔命而祸事多端;独断专横国家的君主,必然卑鄙而没有威望。所谓:“独王之国,劳而多祸;独国之君,卑而不威。”(《管子·形势第二》)
晋法家经典《商君书》明确反对国家领袖一人专断,主张国民自治,甚至指出一个国家民众自治程度和这个国家的强大成正比,民众自治程度越高,国家越强大,书中不厌其烦地论述这一观点。
《商君书·去强第四》中说:政事在十里之内才能做出决断的,国家就弱;在九里之内能做出决断的,国家就强大。在当日能处理好当天的政务,就能称王天下,在当夜才能处理好当天的政务,国家就强大,第二天才能处理好当天政务的,这样的国家会被削弱。(原文:十里断者,国弱;九里断者,国强。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商君书·说民第五》和《商君书·靳令第十三》中有类似观点,不再赘述。
两千年来,从儒生到今天的自由主义者,最能证明中国专制的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焚书”的历史真相前面我们已经提及,说到“坑儒”,事实上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依法处罚的是术士,那些人不是儒生,“坑术士”本身也是按法律规定施行的。
《史记·秦始皇本纪》明确载:侯生、卢生一起商量说,“始皇为人,天性粗暴凶狠,自以为是,他出身诸侯,兼并天下,诸事称心,为所欲为,认为从古到今没有人比得上他。他专门任用治狱的官吏,狱吏们都受到亲近和宠幸。博士虽然也有七十人,但只不过是虚设充数的人员。丞相和各位大臣都只是接受已经决定的命令,依仗皇上办事。皇上喜欢用重刑、杀戮显示威严,官员们都怕获罪,都想保持住禄位,所以没有人敢真正竭诚尽忠。皇上听不到自己的过错,因而一天更比一天骄横。臣子们担心害怕,专事欺骗,屈从讨好。秦法规定,一个方士不能兼有两种方术,如果方术不能应验,就要处死。然而占侯星象云气以测吉凶的人多达三百,都是良土,由于害怕获罪,就得避讳奉承,不敢正直地说出皇帝的过错。天下的事无论大小都由皇上决定,皇上甚至用称来称量各种书写文件的竹简木简的重量,日夜都有定额,阅读达不到定额,就不能休息。他贪于权势到如此地步,咱们不能为他去找仙药。”于是就逃跑了。始皇听说二人逃跑,十分恼怒地说:“我先前查收了天下所有不适用的书都把它们烧掉。征召了大批文章博学之士和有各种技艺的方术之士,想用他们振兴太平,这些方士想要炼造仙丹寻找奇药。今天听说韩众逃跑了不再还报。徐市等人花费的钱以数万计算,最终也没找到奇药,只有他们非法谋利互相告发的消息传到我耳朵里。对卢生等人我尊重他们,赏赐十分优厚,如今竟然诽谤我,企图以此加重我的无德。这些人在咸阳的,我派人去查问过,有的人竟妖言惑众,扰乱民心。”于是派御吏去一一审查,这些人辗转告发,一个供出一个,始皇亲自把他们从名籍上除名,一共四百六十多人,全部活埋在咸阳。(原文: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