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八日,星期六(6)

“他出生在威斯康星州。他从不提起自己的家庭,我想他的父母一定非常严苛而无知,终日争吵不休,而他少年时就离家出走了。他热爱诗歌,去了东部,在哈佛大学念书。为了自力更生,课余时间都在做家庭教师。有位著名的哈佛教授告诉他,他最多只是个三流诗人,但却有成为一流教师的潜质。他修完了教育方面的课程,毕业后在康海文的梅里马克大学找到一份讲授英国文学的工作……他中间的名字其实不是哈代,而是霍格。哈代是他进哈佛时自己给自己取的。”

埃勒里点点头。

“遇见我母亲时,他已经在梅里马克教了十八年书。那时她是那所学校的研究生,而他已经成为一名全职教授,而且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当时他四十四岁,而我母亲正是我现在这个年龄。两人相爱了,而且都是彼此的初恋。”

安德森作为一名年过不惑的单身汉,生长在一个敌意重重的家庭,创作之路又屡遭挫折,便不得不将他对语言的一腔热情都升华为教授文学课程的动力;而婚后他的所有爱意也就悉数倾注到了妻子身上。莱玛的母亲不仅美若天仙,其诗才更加不可限量。“爸爸常说,妈妈随手写下的一张购物清单,其间蕴涵的诗韵,比他绞尽脑汁雕琢出的一首赞美诗都要丰富得多。”她来自中西部,是个暴发户家庭众多千金中的一位。她的双亲为她拟定了详细的社交计划,坚决反对她与一个“杵在新英格兰森林里”、收入微薄的大学教师结婚。但莱玛的母亲断然与家族决裂,嫁给了她的教授。

“他们住在梅里马克校园里,第二年我就出生了。爸爸用《翠谷香魂》女主角的名字给我起名为莱玛。我两岁时,他在康海文附近的山里盖了座小屋,我们全家搬了过去,远离尘嚣。爸爸每天去学校讲课,妈妈操持家务,照看着我,有时学艾米丽?狄金森那样,在信封背面、购物袋上挥就几首小诗。而我就在树林里自在玩耍,每到周末则是全家一起去。我们常常一丝不挂,夜里就以云杉的树枝为床,裹着毯子,妙不可言。我想那时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我长到五岁时,爸爸就天天开车带我去学校,下午又把我带回来。我记得我从爸爸妈妈身上、还有森林里,学到很多很多,可是……后来,我差不多十岁的时候,妈妈突然染病,一夜之间就去世了。我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非常罕见的病状。头一天还陪伴着我们,第二天就阴阳永隔。”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