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姑娘身着一件最廉价的棉质睡衣;粗糙的黑色长袜;白色的鞋子像是纸糊成的,一看就知道是店里积压的存货;那顶宽边女帽更加令人哭笑不得。她的全套装束像是照搬自某个偏远农村的“乡土商店”;埃勒里完全不记得莱特镇里,即便是在下村,有哪家店出售这么古怪的奇装异服。她必定是步行前往莱特镇西边极穷困的区域费德莱迪,或是去了西南方向的农村西恩康纳斯,才搞来这么一副行头。那些地方的东西要便宜许多,而且相对也少有人注目。她像一只小小鸟儿,十分害羞,棕色的皮肤下那一抹苍白昭示着与纽约的邂逅都带给了她些什么。这多半是她首次涉足大都市。荒唐的是,埃勒里竟巴不得自己能变出一只小麻雀或是小田鼠来送给她……他还琢磨着怎样才能给她换一套不那么奇形怪状的衣服,再带她返回莱特镇。最后他决定还是将此难题托付给灵光乍现或是机缘巧合去解决。
“你来纽约找我,这一路上是怎么过来的,安德森小姐?”
她笑了——如鸟儿般清亮,令人猝不及防——“叫我莱玛吧!”
“好吧。可你为什么笑呢,莱玛?”
“以前从没人管我叫安德森小姐。”埃勒里又重复了第一个问题时,她说:“我的父亲,托马斯?哈代?安德森,常常提起你。”托马斯?哈代?安德森……
“汤姆?安德森?”埃勒里下意识地问。
“小镇酒鬼。”她坦然以对。这确凿无疑的实情,正如地鼠的昭著臭名,自诞生之后就口口相传。她能迅速笑纳一切艰辛,他想;一只从不质疑父亲品行的小鹿。
“他都说我什么了,莱玛?”
“噢,说你是那种对追寻真相满怀热望的人。他告诉我,如果陷入困境,而他已不在人世的话,就来向你求助。现在我就有麻烦了。”
“所以你来找我了。”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