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勇闯哈莱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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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琼斯,谁都别来烦我。”安德森副队长兴奋地叫着,从办公桌后面站起身来,把手伸向他手下这名能干的侦探。这句话听起来就像他脸上的微笑一样假惺惺,不过热情的微笑让他那苍白的瘦脸熠熠生辉,深陷的蓝眼睛闪耀着光芒,给他的话增添了几分真诚:“欢迎回来。”

掘墓者琼斯把副队长那小巧的白色手掌紧握在自己大而有力的手中,咧嘴笑着说:“你需要晒晒太阳,头儿,你都快成幽灵了。”他轻松地开着玩笑,仿佛昨天晚上才见过眼前的副队长,而不是六个月没见了。

副队长重新舒服地坐回到座位上,以品评的眼光凝视着掘墓者。桌上的绿影灯照得他的脸色看起来像是得了坏疽病。

“琼斯,你还是老样子啊。”他说,“我们一直都很想你,伙计。”

“上帝是不会让一个好人倒下的。”棺材主约翰逊说道。

这是掘墓者自从在一次缉毒行动中被本尼·迈森雇用的枪手射中后,第一次回来报到。他在医院里和死神搏斗了三个月,又回家休养了三个月。现在除了藏在衣服下面的枪伤,以及后脑勺一处指头大小的伤疤,他看起来和从前没什么两样。还是一张黑褐色的凹凸不平的脸;还是仿佛有火焰燃烧着的赭色的眼睛;还是如同铸钢工人般粗壮的身体;后脑勺上还扣着那顶冬夏不离身的有些压扁了的黑色毡帽;破旧的黑色羊驼呢外套下有一块鼓起——那是一柄长筒镀镍、黄?镶边的点三八口径左轮手枪,放在他自己特制的枪套里,挎在左肩上。在安德森的记忆里,他们两个——这两个能干的侦探,带着和他们的大块头一样杀伤力极强的武器——看起来就像两个常在赌城过周末的贪婪的农夫。

“我只希望这场灾难不会让你变得更加暴躁易怒。”安德森副队长轻声说道。

棺材主约翰逊那被硫酸烧坏了的脸轻轻抽动了一下,一块块移植皮肤瞬间变了颜色。“副队长,”他粗鲁地说,“你是说别像我一样暴躁易怒吗?”他咬紧牙关,好像停下来咽了口唾沫,然后继续说道:“暴躁也比死了好。”

副队长转过脸盯着棺材主,棺材主却不理他直视着前方。四年前,一个流氓朝棺材主脸上泼了一杯硫酸。从那以后,他就赢得了“一触即发”的外号。

“你不必觉得抱歉,”掘墓者粗暴地说,“死了也得不到奖金。”

在绿色的灯光下,安德森副队长的脸有些发紫。“哦,该死的,”他辩解道,“我是支持你们的。我知道你们在哈莱姆要面对什么。你们的辖区,也是我的辖区。但是队长认为你们在这个地区杀了太多人——”他举起手,不让他们作解释,“那是个无赖,我知道,危险的无赖,你是出于自卫才杀了他。但你已经被关了好几次禁闭,不久前还被停了三个月的职。报纸一直狂热地批判哈莱姆区的警察滥用暴力,现在各种民间团体也跟着一起起哄。”

“那是几个武装白人挑起的毫无意义的暴力事件,”棺材主咬着牙说,“掘墓者和我并不想动粗。”

“我们只是不愿向犯罪低头。”掘墓者说道。

安德森副队长推开桌上的文件,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说:“我明白,但他们想把责任推给你们俩。这一点你们和我一样心知肚明。我对你们唯一的要求是履行警察职责,维护社会治安。不冒任何风险,没有证据就不逮捕任何人,除非自卫,否则不要使用武器,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向任何人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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