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提防我们自己的野心”

在中国思想家孟子的学说中,有“仁者无敌”的思想。仁者的风范有二:一是“以大事小”,一个是“以小事大”。

有一次,齐宣王问孟子:与邻国交往有道可言吗?

孟子告诉他,有的。只有有仁爱之心的人可以做到“以大事小”,像汤,虽然很大很强,但对比自己弱小但都属于夏朝封国的葛,仍然尊敬、顺服,绝对不因为自己权势大就欺凌力量弱小的葛国。这种人能够顺应天理。只有有智慧的人才可以做到“以小事大”,像越王勾践服从吴王夫差那样,这样的人对天命心存敬畏。

孟子把两者视作是“保天下”和“保其国”的方式。虽然权势很大,但并不欺凌弱小者,因此才能“定天下”。后来孟子进一步解释说,定天下的人,是那些“不嗜杀者”,这样的人,天下百姓都跟着他走。这叫做“保民而王”。这也可以称为“韬光养晦”,养的是“仁爱”之心。所以有一次齐宣王问孟子有关齐桓公、晋文公的事情。孟子回答说,孔子的信徒没有人谈论两位霸主的。齐桓公、晋文公在春秋时期先后称霸,对这两位有赫赫武功的霸主,孟子竟然说,不知道。他当然不是真不知道,而是看不上,不值得提起。他要谈的是王道,不是霸道。而如果做到了“保民”,天下归心,自然就会取得天下。因此,孟子不看重力量,他看重的是行仁政,行德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增强“软实力”。这种战略,就是韬光养晦。至于“以小事大”,那是智者处于弱势时的战略,一般意义上的韬光养晦就是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的办法。弱国要保存自己,就需要采取这种理性的战略。

在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中,如何对待力量一直就是一个中心论题。有些国家解决得好些,有些国家解决得不好。

国家在力量计算时一般容易犯三个典型错误。首先,把力量看作是绝对的,而忽视力量的相对性;第二,把力量看作永久的,而忽视力量的暂时性;第三,认为力量的来源总是单因的,总是过分夸大某一因素的重要性,而忽视力量来源的多样性。

在谈论大国力量的时候,常常存在着若干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认为力量越大越好,国家似乎都是一个个容器,装的力量多的容器,就是大国。这个观点是很普遍的。但是,即使我们接受国家是力量容器的观点,也还是要注意那个“木桶原理”:木桶的容量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的。1815年至1914年的100年间,俄罗斯经济总量与英国相近,俄罗斯军事力量与英国相近,俄罗斯国土面积远大于英国,总之,这是两个差不多大的木桶。但是,英国在这100年间一直是世界大国(霸国),俄罗斯却只能算是地区大国。在克里米亚战争(同英国)和同日本的战争中都失败了。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霸国意味着自己的意志从此就可以得到伸张。看一看历史便知道,那些只是一味伸张自己意志的霸国,是不能持续的。一个大国,只有自我节制并为体系提供公益,才可以存在。没有一个国家,即使这个国家最为强大,也抗不住大多数国家的联合抵制。所以在俾斯麦领导时期的德国,采取了一系列联盟策略,以避免所谓的“联盟梦魇”(即周围国家联合抵抗德国)。但是继俾斯麦而起的德国领导人放弃了这项策略,果然就受困于“联盟梦魇”,曾经的荣耀转眼就成了一杯苦酒。在通向大国的道路上,可以说是荆棘载途,陷阱载途,当我们谈论大国兴衰的时候,需要抱持一种敬畏的、审慎的态度。每一时期上升到领导地位的大国,莫不是经过无数次变革和转型,处于转型和变革中的国家,甚至根本没有设定一个大国目标,它只是为了解决国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那些相对成功地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并且其成功方式得到普遍认同的国家,成为一定时期的大国。相反,那些无法解决自身和外部世界问题的国家,无法成为大国,或者从大国的位置上掉落下来。

上述误区归结起来,说明了力量意识的两个特点,即力量的有限性意识和力量的自我节制意识。所谓力量的有限性意识是指,推动某种结果产生的力量不可能完全转化成另一种结果产生的力量,任何一种力量都不是绝对的。正如卡尔·多伊奇所说的,一个大象可以撞倒巨大的障碍物,却不能穿针引线。把一个人打倒的力量并不意味着就具有教这个人弹钢琴的力量、做微积分题的力量或花样滑冰的力量。你可以征服一个国家,但未必就能同样征服这个国家人民的心灵,未必能够让他们自觉地效忠。所谓力量的自我节制意识,是指建立在力量有限性判断之上的对力量使用、目标的控制意识,就像一个开汽车的人,只有具备让车慢下来、停下来的能力,才算会驾车。

一个力量处在成长中的国家需要认识到,力量不是无限的,不是绝对的,不是永久的,就是要认识到,最为基本的力量是来自对力量的自我控制或自我节制、自我约束,说这个力量是最基本的,原因是,丧失了它,再强大的力量也免不了被毁灭,比如纳粹德国和帝国主义日本。

因此,伴随着中国力量的崛起,相应地就需要历史意识的觉醒。

牢记英国思想家伯克写于1793年的一句话是十分必要的:

“在提防野心时,可不要忘了提防我们自己的野心。我不得不说,我害怕我们自己的强权和我们自己的野心。我害怕别人太怕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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