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反映美国战略思想的官方报告中,中国提出的政策声明,如“和平发展”、“在国际争端中不使用武力”、“不干预别国内政”以及邓小平的“24字方针”,被认为是对自己的“野心加以轻描淡写的愿望”,和故意用“战略上的模棱两可”影响外国政府的判断,其意图仍然是“巩固自己在力量对比中的地位”。
第三,从博弈论的角度看,韬光养晦是一次性博弈。但是,现代国家间关系,是长期的、无数次博弈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掩饰动机变得非常不理性。掩饰动机说到底是一种“诈术”,中国古代对于诈术,有着很高的评价,“兵者,诡道也”,“兵不厌诈”。对于一次性博弈来说,只要取得胜利,使用的手段,并不重要。但是,多次博弈就不是这样了。通过掩饰动机取得一次胜利,在接下来的博弈中,可能就会失败,并且会因为上次欺诈而受到惩罚。
第四,国家间交往越来越受到国际体制的约束。海外学者的评估认为,中国对国际组织的态度,是积极的,而且参加国际组织的数量也令人满意。20世纪90年代以来,除了个别年份,中国选择的是积极“融入”的战略。加入国际组织就意味着接受体制的权利和义务,接受体制的约束。作为一个国际体制约束下的正常的主体,其行为自然要符合一般的规范,按通行的规则行事。融入国际组织从战略上讲,是选择了合作方式。这样的合作战略,是受到体制规则约束的,是建立在规则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平衡基础上的。韬光养晦也是一种合作策略,但是,这种合作是表面的、不对称的。同时,国际体制中的合作,并不是“没有冲突”,并不是一味地说“是”,一味地规避矛盾、争吵,恰恰相反,合作本身就包含着冲突。因为合作是政府间政策协调的过程,“当行为者将它们的行为调整到适应其他行为者现行的或可预料的偏好上时,合作就会出现”。这种调整是相互的,这就意味着,合作的前提便意味着存在分歧和冲突,为了解决这些分歧或冲突,才需要合作。正如基欧汉所说:“没有冲突的凶兆,也就没有必要进行合作了。”这样的合作是通过谈判实现的。在谈判桌上,行为者争取的是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在此过程中,允许讨价还价,允许不接受谈判结果,允许威胁和利诱,但不允许表面接受、背后背弃。那种“先加入进去再说”甚至准备今后背叛的行为模式,不是一种正常的战略。
因此,在现代国际关系中,韬光养晦作为一种文化基因,仍具有重要价值,它作为制定战略时的文化氛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人们很难摆脱或消除它。
事实上,在韬光养晦的讨论中,争论的重点也不是韬光养晦本身,而是中国的战略定位。围绕韬光养晦的讨论,是事关中国大战略的讨论。在崛起成为中国国家意志的情况下,奉行什么样的大战略,成为一个生死攸关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