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颇的助手慧颐,为文笔知名之士,玄奘助手负责证义的灵润,未进译场前已是一个精通义理,善于讲经的人了。他能“问难深微”,遇上已译经文“词理有碍,格言正之”,而为“众所详准”。玄奘另一位证义助手道因,也是了不起的人,因玄奘“每有难文”,不易译出的,必找道因“同加参酌”。从前老早就有了的“笔受”,后来更分出“缀文”和“润文”两方面,因为穷一人的精力综理全部译文,未免过劳,于是渐增笔受人数。唐贞观二十一年,玄奘译《瑜伽师地论》时,“承义笔受”的有八人,“受旨缀文”的又有八人,到了显庆元年,玄奘的译场中又增加“润文官”一个职位。这是唐高宗应玄奘的要求,下敕命于志宁、来济、许敬宗、薛元超、李义府、杜正伦六位文臣,给新译的佛经“时为看阅,有不稳便处,即随事润色”。负责缀文的道宣,撰有《续高僧传》、《大唐内典录》、《广弘明集》等书,他本身又是律宗的祖师。由此可见,译场的人数虽然减少,但参与的人各具专长,使译场成了专家的集会所了。
润文官大都是敕派,但也有自己请求的,如《大宝积经》进行翻译时,中书侍郎崔湜走到翻经院,见在场的人皆一时之选,不禁有“清流尽在此矣”之叹,于是上奏要求加入润色。崔湜自动参加译经的原因,是因为他觉得译场中人不论僧俗,都是饱学之士,无异是一个学术集会,他参加进来,在翻译工作之余,便有机会和他们切磋琢磨,以增进自己的学术修养。由这故事,便可见译场的学术空气是何等的浓厚。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译场助手的分工情形。东晋南北朝时是没有“证义”的,那时译场中负实际责任的是“传语”和“笔受”,正所谓“义之得失由乎译人,辞之文质系乎执笔”,即传语负责意义,笔受负责辞藻,故笔受之选以文学修养为首屈一指,懂不懂梵文倒无所谓。
北宋初年建筑的一所译经院,内分三堂:中堂为译经的所在,东序是为润文用的,西序是为证义用的。证义一门又分出许多新职,故有所谓“分职证义”,及“证义正员”等名义。其实,早在玄奘的译场中,证义中已分出的部门,便有“字学”及“证梵语梵文”。“字学”又叫“正字”,专审查译文用字的得失,属于中国音义训诂学的范畴。“证梵语梵文”又简称“证文”,专审查梵文原本的字音字义,是属于印度声明学的范畴。上面提到的崔湜,就曾做润文官兼“正字”,如《开元释敎录》卷九《义净传》上便提到义净的助手中,有“兵部侍郎崔湜,给事卢粲等润文正字”。到这时“正字”已由润文官兼任,有时索性取消了,但专管原文方面的“证梵语梵文”,却另行发展为好几种新职了。
第一种是“证译语”,首见于武则天时菩提流志的译场中,由一位出生和落发都在中国的印度籍僧人慧智担任此职,专审听他们的汉语口译有无错传主译的话。后来唐中宗时华人义净的译场中也设置得有这一职位,仍由外国居士担任。
第二种叫“证梵义”,武则天时义净译场中设置,职责为“明西义得失,贵令华语不失梵义”。
第三种叫“读梵本”,是义净时置,他本人梵文虽好,但要读诵得声调正确,仍以印度人为佳。
第四种叫“证梵本”,也是义净所设置的。这是为考证梵文原文的内容,注意梵文形式的表达,遇上原文有讲不清楚的地方,要能够加以解释,使原文意思能正确地表现出来,不致有误。
从这四种新职来看,翻译工作较玄奘时更有了进展,人们已体会到翻译以理解原文为第一要义,故不特把证义再细分为若干部门,且聘外国人为助,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到了唐德宗贞元年间,“证义”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如不空译场中有“证义”十一人,另有“校勘”三人,“检校”一人。般若译场中的“检勘”和“详定”,只是名义上的改变而已。北宋译场完全承袭唐代旧规,分工方面再没有什么新的发展了。
(本章取材《现代杂志》三卷二、三期曹仕邦著《关于佛教的译场》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