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十四点”与凡尔赛条约(3)

协约国接管了德国的舰队,可是德国的水兵宁肯在斯卡帕弗洛庄严地把船凿沉,也不愿意投降。德国陆军被限制为10万人。由于协约国禁止德国实行征兵,或者说禁止对青年公民后备团队进行年度训练,军队变成专门的职业,军官仍然在军队里保持政治影响。协约国采用的使德国非军事化的各种方法反而达到相反的目的。条约禁止德国拥有重型火炮、军用飞机和潜水艇。威尔逊发现,他提出的普遍裁军计划仅仅适用于德国。

法国人甚至在停战以前便约定,德国必须支付战争损失赔款。其他的协约国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在巴黎会议上,威尔逊面对各国提出的赔款账单数额惊得发呆。比利时人提议,他们所应得的那份赔款,应依据比利时官方公布的统计资料,其总额要超过现时整个比利时的全部财富。法国与英国提议,德国应承担全部的战争费用,包括战争期间由于德国方面所招致的战争抚恤金在内。威尔逊看到,这些战争赔款总额虽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不公平,却是绝对不可能偿付的。甚至克列孟梭也认为,要求偿付超过1万亿以上的法郎结果将是一无所得。事实上坚持要求巨额赔款基本上是感情用事。没有谁知道或者考虑过德国将怎样支付,虽然所有战胜国都模糊地了解到,只有依靠德国的出口贸易才能偿付如此巨额的赔款,但德国的出口又是同协约国本身的利益相冲突的。为避免形势进一步恶化,德国人甚至提出对比利时和法国的被破坏的东西负责进行修理,但这样做将使法国人和比利时人遭到失业或无生意可做,因而被粗暴地拒绝了。结果,在条约上根本没有写上赔款总数,但清楚地说明,赔款总额将是非常巨大的,要留待将来设置的委员会去作出决定。被战争及其自身麻烦弄得恼火的协约国,自身也欠着美国非常巨大的债务。在赔款问题上,它们不愿去倾听经济方面的理由,而将赔款看做是纯粹雪冤的另一种手段,同时也是消除来自德国这个对手的危险的一种手段。条约要求德国交出其大部分商船作为赔款账单上第一次支付的项目,还要德国拟订交付煤的清单,并且放弃德国公民私人在国外拥有的全部财产。条约的这项最后条款,结束了战前德国作为资本输出者的历程。

条约中之所以写上著名的“战争罪”条款,其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对德国的赔款要求是正确的。根据这项条款,德国应毫不含糊地对协约国由于战争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负有责任”,而此次战争则是“由于德国及其盟国的侵略而强加到协约国身上的”。德国人如今被强迫正式承认这种责任,但他们自己并不认为就负有这么大的责任。他们认为,德国作为一个民族的荣誉受到了羞辱。“战争罪”的条款还给德国的鼓动者以现成的借口,甚至即便温和的德国人也认为此项条约的签订是一件使他们丧失自尊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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