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你给我的选项吗?”我大叫着说,“这就是你给我的全部选项吗?”
珍妮:在我离婚一年半以后,我遇到了一个似乎有很多优点、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大毛病的男人。所以,我们不顾一切地陷入热恋之中,而且在短短八个月以后,我们就讨论起我搬到他那里住的事情。和我一样,他也是一个作家,我发现他的写作富有诗情,真诚感人(毫无疑问,他一定很理解什么是浪漫的爱情);他胸怀宽阔,思想深邃,而且好像从不走极端——这是他和我约会、也是谈情说爱的一种必需的品质。他风趣幽默,令人愉快(有一次,我们住在马赫皇家酒店的总统套房,他使那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称他总统先生)。我这么快就搬过去和他同住,最担心的事情就是他会以为“把我弄到手了”,我们的爱情也就偃旗息鼓了。我们各自的婚姻都是以离婚而告终的,我们都有各自的顾虑,我们就此展开过深入的交流。我也的确做过表态:我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你可以想象我那种无比惊讶的心情:我搬过来还不到一个月,我们就拥有了那样一个缺乏浪漫的夜晚,它基本上毁掉了我对于浪漫的全部期待,它们仿佛被一个无形的长柄大锤一点点地砸进某个凹痕里。显然,他不想做那种给他心爱的女人送花的“傻男人”,不想做那种会穿上无尾晚礼服的男人,不想做给他心爱的女人写情诗的男人,也不想做随时把车停在路边,在月光下凝视着我的眼睛的男人。所有这些都成了该死的陈腔滥调。相反,他口口声声说他爱那个女人,但是当那个女人说她很饿,想吃点儿东西时,他只会在回家的路上把车开进一家赛百味的停车场。他不在乎我穿着花了一千多块钱买的连衣裙,他无视我曾经用了两个钟头所做的精心准备,还穿上了一双银色高跟凉鞋。虽然我一直希望他会整晚注视着我,并且在想:啊,我怎么会这么幸运,能把这样一个美女弄到手,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呢?但事实是他注视着我的时候,一定是把我看成了一个穿着考究的遛狗女人,“但愿她别穿着这双鞋踩上便便,她的脚趾头还裸露在外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