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焕魅绚丽"六大原则(5)

--维维恩妮·韦斯特伍德

在我自己早年的那段"履"历中,颇有意义且影响深远之处是,在买那双玛丽·琼斯品牌鞋子之前,我没有自主能力。我穿的是姐姐们先穿过的鞋子,我母亲称之为"小甜妞的鞋儿",或者说这也是家里给我出得起的鞋子。正因为如此,在鞋子方面,我是个很晚开窍的人。我母亲常常叙述一段故事,说的是有一回,邻近的"小泼皮"把热柏油扔在我白色凉鞋上时,我大发雷霆。他们尽力想方设法地让我相信,那小子这样捣蛋意味着他喜欢我,可我还是心烦得要命,这可以为证,表明当时自己除了鞋品意识在悄悄萌芽外,还有了些许时尚的感觉。

当时,我一个姐姐参加了踢踏舞训练班,我对她那些舞蹈行头垂涎三尺,尤其是那双踢踏舞鞋。等轮到我学时,我那不堪劳苦的母亲再无兴致来支持我喜爱踢踏舞的热情了。一直到我骤然进入青春期,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我有过一双褐色橡胶底的雪地靴子,顶部装饰羔皮领,那是我们移居明尼苏达州时,在第一次碰到下雪时买的。对于这双靴子,我最喜爱之处是,它们给我那感觉俨然身处海外世界的新生活打上了印记。穿上这双靴子,就会让我联想起一群说话语速快得我几乎听不懂的人们,他们说话用的是过去的字眼,全身打扮整个儿与佐治亚州人迥然不同,并且浑似神奇异常的老外。

要是没有青春期与十来岁时的叛逆岁月,我可能还受困于美国南部对女性的种种苛求中,过着一种鞋子知识严重缺乏的生活。当时我的那些女朋友们,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些也称得上是最时髦的女孩子们,她们的装扮,不管有无意义,但在鞋子方面,还几乎是形成了一致标准。那个年代,无论是穿着高档皮制的"巴斯·维坚"(Bass Weejuns)牌鞋上学,还是穿着小巧的白色马靴参加校园舞会,都曾风靡一时。暴风雪的天气里,我们照样穿迷你裙、露趾凉鞋,这可让我那来自南方的讲究规矩、理性的母亲气得发疯。我似乎花了亿万年的时间,经过不断央求与种种软磨硬缠,才让她决定给我买了第一双粉红色、中跟的女便鞋。这样的抗争值得:曾经有一辆小汽车驶过我们初中部,里面坐着上流阶层的公子哥儿们,他们看到我当时身穿迷你裙、脚登那双顶呱呱的中跟女便鞋,青春洋溢,他们狂喊:"美腿耶!"这,在我善感的灵魂中留下了有关鞋品价值的永恒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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