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在利用业余时间做了4年实验、自费花了10万美元之后,他们仍然只有一些时有时无的初步结果。这时,他们想到应该设计一系列对比实验,改变各种参数,例如使用不同的电极形状、电解质、电流强度等等,看在什么条件下能获得最佳结果。但是做这一系列的实验需要用到许多电解池和其他仪器,不是个人能负担得起的。于是他们向美国能源部提交了一份资金申请报告。
能源部将他们的报告送给一些专家评审。其中一名专家是犹他大学附近的伯里格汉·扬大学的物理学家斯蒂芬·琼斯(Steven E. Jones)。自1986年起,琼斯碰巧也正在做电解重水的实验。他并没有想到要去测量热量,而只是检测中子的释放。他觉得他检测到有多余的中子从电解池中释放出来,但是所用的中子探测器过于简陋,无法做精确测量。为此他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建造了一个精致的中子探测器,用它检测到电解池能释放出比本底高一点点的中子。
见了弗雷希曼和庞斯的资金申请,琼斯非常惊讶地获悉就在50英里外居然有人也在做和他类似的实验。他想到也许彼此之间可以有合作,比如可以让弗雷希曼和庞斯使用他造的中子探测器。于是在1988年秋,琼斯与弗雷希曼和庞斯联系上。
庞斯此时觉得不能再保守秘密,向犹他大学校长报告了他们的重大发现。校方对此极为兴奋。如果庞斯的发现是真的,并拥有了专利,就意味着能给学校带来滚滚的财源。犹他大学的律师立即开始为其申请专利。但是犹他大学校方又担心会被伯里格汉·扬大学抢了先。1989年3月6日,两个学校的校长以及弗雷希曼、庞斯、琼斯在伯里格汉·扬大学会晤,达成协议,双方分头各写成一篇论文,在3月24日这一天在机场见面,把两篇论文交给联邦快递寄给英国《自然》。
犹他大学校方觉得自己就坐在金山上,仍然害怕被伯里格汉·扬大学把金子挖走。于是不惜违反协议:3月11日,弗雷希曼、庞斯将其论文寄给《电分析化学杂志》;3月23日,即在约定向《自然》投稿的前一天,犹他大学单方面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犹他大学是否知道有其他人也在从事类似研究时,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琼斯极为恼怒,在发布会后即用传真给《自然》发去了论文。
犹他大学的做法不仅背信弃义,而且违反了科学研究的规范。开新闻发布会并非发布科研成果的正常渠道,何况发布的还只是初步的实验结果。按惯例,一个科学设想在有了初步的实验结果之后,还应该进行一系列严格的实验获得更确定的结果,然后经过同行评议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这才是发布科研成果的正常渠道。仅仅有了初步结果,就急忙向媒体宣布,是在贪婪驱使下的一种孤注一掷的赌博行为。在科学研究中违反规范进行赌博,虽然也有可能如愿以偿,但更可能赔个精光,乃至身败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