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开始在窗台上摸索。最后他打开一大扇窗,把他的秃头伸了出来;我记得街灯把他的影子投到黄水泥墙上。他吹了一声奇怪的口哨,在安静的街上听起来特别响。然后他缩回脑袋,一边关窗一边转向后墙上的那扇门。
“口哨就像信号一样,他很快收到回复。他被人从很近的距离打了两枪。
“那两枪,我跟你们说,是从房间正中央那张桌子的另一边射出来的,从桌子和后墙之间。就是用桌上那把沉重的自动手枪。我亲眼看到的。第一颗子弹打中了他的胸口,把他甩回到窗台边,他立刻倒下了。第二颗子弹没打中他,钻过窗户,击碎了我的窗玻璃,还打碎了离我的脑袋不足一英尺远的玻璃台灯罩。我看到那双开枪的手;但房间里没有其他人。”
罗德曼点了两下头。
“子弹在我手里,要知道。”他满怀恐怖的希望,补充道,“我从卧室墙壁里把它挖出来并带了过来。”
马奇上校重又有了精神。他宽大的脸庞上浮现出一种带着揶揄的好奇,但绝不是不信;他的手指在隔开他与罗德曼的办公桌上轻轻敲着,好像在准备走一步跳棋。
“等一下。”他插话说,“我得弄明白我有没有理解正确。你亲眼看见那把枪开火?”
“是的。”
“那把枪到底在哪儿?确切位置。”
罗德曼变了脸色:“被一双手套拿着,在房间后边。”
“放在桌上?”
“不是,桌子上方。”
“明白了。实际上你透过凶手理应站着的地方看到后面了?”
“没错。”
“很好!……有什么要说的,罗伯茨?”
罗伯茨巡官笑了:“好吧,先生,很有意思;但尸体在哪儿?你知道,人们来报谋杀案总会说到的。罗德曼先生说这事发生在昨晚。那里是F区。我今早刚和他们的区巡官聊过,他对此一无所知。”
“哦,是的。我知道。”罗德曼脸色仍然很奇怪,他大声说道,“你看,我还没告诉你最糟糕的部分。我要继续吗?谢谢。
“我很害怕。我不齿于承认这点。有几秒钟时间我真的一动不能动。我知道我必须过去:那是责任。此外,我也很好奇。但我得先找个警察。我急急忙忙跑下楼,拿了帽子和外套就冲了出去。找个警察没什么难的;巡逻的警察也刚好听见了枪声,正赶过来查看情况。那间公寓的灯光现在暗了下来。我把自己看到的告诉了警察,虽然我敢说他完全没听进去,不管为什么。我们一起走进了公寓。
“电梯有两部,但都坏了;有个门房,但我们没找到它。我们身处一栋房子巨大的水泥壳子里,发出的响声都有回音,大厅里还有个磨砂玻璃灯。但我知道(艾奇逊太太查到)哈特利家公寓的号码。我们上楼敲门。一两分钟之后哈特利太太就来开门了。呃——她名叫伊丽莎白,昵称贝蒂。她穿着粉红色晨衣,看上去像是被从床上吵起来的。但她很害怕,我看得出来。问题是——”
“嗯?”马奇上校催促道。
“她发誓公寓里一切正常;她刚才在睡觉,也没听到枪声。那巡警说得有理:‘太太,枪声是有的,我亲耳听到;这位先生说,有一枪差点儿要了他的命。’她说房间内墙是隔音的。不得不承认,的确如此。
“我们要求去看看那间没装修完的房间。她没多刁难。那房间连着主厅,零零碎碎的旧家具堆成一团乱:缝纫机一台,一个大箱子里装满了配了相框的照片,好几张印了字的纸,还有一扇日式折叠屏风,那巡警不幸一脚踩穿了。我们清理出一条路来走进去。那时我开始觉得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脑壳里原本该是大脑的地方变成了什么海绵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