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书写的原罪是漫无目的的流徙(10)

对于个别政策上的坚持,并没有影响陆佃修史的态度。《神宗实录》完成,他升任了礼部尚书。但是,基于长远的党争所导致的派系倾轧非但没有因为《实录》之写成而终结;更深一层的、关于历史定位的扰攘才刚刚揭开序幕。在陆佃的本传中就曾经提到,郑雍、韩川、朱光庭等至少三人,都上奏议论这一部《实录》,评语之激切者,甚至说他"穿凿附会",这使陆佃的遭际有了明显的改变──先是奉朝命改叙"龙图阁待制",这就是贬秩了。接下来是一再地外放。先赴颍州干知州,在当地为欧阳修建了祠宇。后来又放徙邓州。未几,再放知江宁府。陆佃人刚刚到江宁,就去王安石的坟前致祭。在这里,又碰上了一桩案子。

江宁东南边有个句容县,县里某人盗嫂害兄,另外供出三个不相干的人同谋。那三个给攀诬入罪,到案之后屈打成招,一体收监服刑。其中一个囚犯的父亲亟力呼冤,到处申诉,地方上通判以下的官儿所作的断词不外是"如此呼冤不过是怕死而已;案子已经定谳了,不可以更审改判"。

但是到了陆佃手里,还是重新开启案卷,详为审理,最后查无具体罪证,把另外那三个人都放了。这样一个踏实理事的官儿,到了宋哲宗绍圣初年,又因为《实录》治罪,落了职,从江宁改知秦州,再改知海州,复"酌其情,复集贤殿修撰",移知蔡州。

我还没读完这一篇短短的列传,几乎就已经可以确认王克纯教授之所以引用阮葵生《茶余客话补编》这一段文字的用意了。他并不希望我再从曹植个人的生平和情感去理解一个曾经遭到放逐的文学家究竟是"秋蓬恶本根",还是"愿与根荄连"。

反倒是陆佃──比起鼎鼎大名的曹植来,这个在宏观的历史地图上几乎令人无从检索的小人物──给了我一个非常不同的理解角度:蓬草之所以会遇风拔旋、离弃本根,乃是因为它本来就必须透过迁徙才能存活。从一个比较抽象的理解层次来说:陆佃也必须背离他的老师王安石,才能真正发挥出由王安石所传授的经术奥义。更激进地看:如果不能疏离整个时代运行的轨迹,蓬草一般的知识官僚便也无从彰显他们在封建帝王所操控的机器里容身的价值。甚至──非常讽刺地──他们必须流徙,才算安身立命。

陆佃本人生平行事本来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使"蓬"这种植物在文学中唤起的意象有了十分重大的开拓。蓬草不再是因风飘荡、随时俯仰,且除了感慨失根、怨叹怀旧之外,别无情感深度的感伤符号。从另一方面来看,"蓬叶末大于本,故遇风辄拔而旋。虽转徙无常,其相遇往往而有,故字从逢",反倒像是在鼓舞着那些因为见解不合时宜、议论不入时听、政争失败、志气沮丧,乃至于流徙、放逐的士大夫们:"人生何处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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